区农业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区农业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2018年4月4日,xx区农业局接收到贵港市农业局转发自治区农业厅(桂农业发〔2018〕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桂政发〔2018〕15号文件的通知》文件,根据文件的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将“农药经营许可”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正式下放到设区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为贯彻落实桂农业发〔2018〕39号文件精神,xx区农业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确保下放的“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明确事项,及时公开。
为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到位,xx区农业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接收方案;拟好了权力运行流程、一次性告知书、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等等文稿,明确了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程序、期限等,并结合本地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及时更新和完善门户网站、受理大厅等有关场所公开的农药经营许可信息。目前,“农药经营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已正式进驻xx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xx区农业局窗口受理。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人员的资格要求,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药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规范从业行为;确保农药经营人员素质达到农药经营许可要求,xx区农业局在5月份,积极组织辖区内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参加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56学时培训。据统计,共培训农药经营人员约232人。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xx区农业局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行政,认真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自从将该项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进驻xx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xx区农业局窗口受理以来,坚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用“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分办”的操作模式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业务。即由窗口负责材料收取受理和审核工作,通过后再交由xx区植保站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后,经xx区农业局行政审批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发证的决定,及时制证。再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办结,由窗口完成发证和取件工作。据统计,截止目前,已接受约53人次的办证前申请咨询,共接收到1件农药经营许可办证的申请材料。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2018年开春,区农业执法大队到辖区八个乡镇(街道办)举办了7期相关的农药法律法规的解读培训。5月份,区植保站又组织开展了三
区农业局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本文2018-08-23 08:47:43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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