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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青海四川生态主体功能区 考察学习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的报告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8-08-10浏览:3017下载277次收藏

关于赴青海四川生态主体功能区

考察学习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的报告

政协肃南县委员会考察组

(2016年3月)

根据县委安排,2016年3月9日至19日,由县政协主席安玉冰,副主席朵玉敏带队,由政协专委会、发改委、农牧委、环林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考察组,专赴青海、四川两地考察学习了生态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学习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借鉴青海、四川等地在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考察组一行赴青海省果洛州、玉树州、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甘肃省甘南州,以国家三江源主体生态功能区为主,行程5000多公里,沿线考察了生态保护与工程建设情况,全面了解了主体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补偿政策争取落实情况,听取了有关州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展示和经验介绍,结合我县建立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国家战略进行了深入分析思考。考察组一行边考察、边交流,边学习、边思考,通过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启迪了思路,掌握了国家区域生态保护的政策措施,厘清了创建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生态战略的对策方法,并深切感受到,考察学习地区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许多成功的、样板式的、可复制的做法、经验和模式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二、考察学习地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

1.积极谋划呼吁,国家生态战略效应充分显现。“真正能给全国发展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在全国能够立得住、打得出、树得起的区域品牌,就是我们独特的生态环境。”这是川青两省对生态环保和地缘特性的普遍共识。自国家提出生态文明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川青两省各级党委政府就始终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巩固生态屏障的重大责任,作为转变牧区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入点,作为改变川青地区贫穷落后区面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机遇,立足“国家生态屏障”区域定位,手握“中华生命水塔”、“世界高原物种基因库”金字招牌,多方奔走,积极呼吁,按照“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农牧民小康生活”三大目标要求主动谋划开展工作,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相继指示“要保护好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好祖国秀美山川”,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川青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规划》、《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等一批倾斜性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川青地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国家战略和江源行动业已形成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文明崛起的政策基础。

2.用足用活政策,主体功能规划编制科学有效。2005年,被称为“新世纪中国生态1号工程”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前期,青海省会同有关部门、地方、科研机构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研究,成立了由发改、农牧、水务、财政等多部门单位组成的生态补偿规划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赴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专题调研,系统总结基层经验做法,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主动与国家部委、政策咨询中心联系合作,聘请各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咨询研讨,厘清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主要理论问题。深入研究国家政策措施,用足用活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按照发展建设与生态管护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谋划编制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与总规划相配套的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的以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草地鼠害防治、水土保持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项目,以禁牧搬迁、小城镇建设、人畜饮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人工增雨、生态监测、科技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保护支撑项目,共3类22个生态补偿机制项目,规划思路和总体政策措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绿色发展要求,及时上升为国家政策措施,先后得到了国家75亿的资金支持,落实各类生态补奖资金超过13亿元,惠及三江源4州16县近56万人口,为三江源区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区域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二期总规编制前,玉树州科学谋划,提前准备,深入调研,主动对接总规方案,下功夫为建立新一轮生态补偿机制“勾汤兑料”,提供有项目、有内容、有措施的空间布局和规划要素,全州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二期工程规划国家投资规模近达60亿元,为当地农牧业、农牧村和农牧民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绿色发展机遇。

3.大胆先行先试,生态补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为有效推进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加大政策保障力度,青海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了《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若干意见》、《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行办法》,先期投入5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启动实施了涉及教育经费保障补偿、异地办学奖补、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草畜平衡补偿、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草原湿地生态管护机制、牧民生产资料补贴、扶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等11个方面的生态补偿政策。并配套制定了《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草原湿地生态管护员管理办法》、《生态移民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生态移民燃料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生态移民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办法》等,重点从建立草畜平衡以草定畜政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草场日常管护和畜草资源有序流转,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政策,改善和提高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活水平,支持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及创业,扶持农牧区后续产业发展;提升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生态监测与管理机构运行和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日常维护三个方面入手,多领域指导开展相关补偿政策的落实。

4.坚持以人为本,区域保护补偿政策普惠民生。根据各项补偿政策规定,玉树州、玛沁县本着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措施,先行试点生态补偿模式标准,为三江源生态保护聚力提速、全面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支撑。除工程类补偿项目严格按国家要求和工程建设情况执行外,在以草定畜管理方面,积极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对禁牧户给予每亩6-10元不等的补助,实现草畜平衡户给予每亩1.5元的奖励,纯牧户给予每户每年500元生产资料补贴,种植多年生和一年生人工草地户分别给予每亩50元和10元良种补贴;在草地湿地林地管护和人员安置方面,按照就近就地管护原则,优先将18-45岁间的生态易地搬迁户、无畜户、困难户聘用为生态管护员,并结合管护现状,按每3万亩草地湿地、5000亩林地标准配备1名管护员,财政支付月工资1800元;在生态移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统一将生态移民户中16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财政每年每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4800元,每户每年享受燃料补助费3000元,对集中定居和自行建房面积在60平方米的安置户财政补助建房资金4万元;在重点公益林管护方面,统筹安排国有和集体公益林管护资金,及时将天保区外全部公益林统一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在保证林地管护人员工资的前提下,按管护面积再兑现给牧户;在产业发展扶持方面,合理安排使用省级3000万元、县(州)级1000万元后续产业配套扶持资金,专门用于移民搬迁户、产业转型户技能培训和生产经营。同时依据具体补偿政策、资金来源和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确定补偿资金规模,全面实行“当年考核、次年补偿”补偿方法,有效提升了补偿资金的使用效果,调动了群众参与生态管护的积极性。

5.强化项目牵动,绿色崛起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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