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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暨263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8-07-11浏览:3026下载196次收藏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暨“263”专项行动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们结合“263”专项行动,着力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全面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按计划今年需完成40%以上的治理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7台锅炉整治,达任务的38.9%。督促东台苏中环保热电公司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正在实施。二是扎实推进非电行业深度减排。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已完成安装,操作人员已外派培训,近期可投入试运行;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东台中玻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各1条生产线深度脱硝正在制定方案中。三是强化vocs综合治理。今年,我市共有49家重点工业企业、45家重点汽修企业、10家餐饮烟油单位需进行vocs综合治理。截止6月15日,已有6家工业企业、4家重点汽修企业完成vocs综合治理待验收。四是开展建筑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市住建局成立了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对施工场地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凡发现检查不合格的建筑工地,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五是市区道路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行动。市城管局对全市主次干道保洁坚持一冲、两洗、三巡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跟踪查处建筑渣土乱倒、运输车辆带泥行驶的违规违章行为。七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编制并发布了《东台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配合盐城市环保局进行农用地土壤污染因子补招标监测工作,同时开展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工作。八是初步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区域内使用,全市在用的施工移动机械必须达到国Ⅱ及以上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大气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大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防治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企业的料堆、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对列入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计划的苏中环保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安和焦化脱硫、脱硝改造、磊达水泥和东台中玻的深度脱硝改造工程加快实施进度,做到早施工、早运行、早达效。

2、加快治理燃煤污染。重点推进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加快进行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加大对全市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已整改小锅炉的执法监管力度,杜绝一切小锅炉燃煤现象。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盐城市下达的年度vocs减排目标。同时,积极配合市经信委深化包装印刷、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的低vocs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工作;配合市交通局和市城管局完成汽车维修行业和餐饮油烟单位完成vocs治理工作。

4、全面防治城市大气污染。强化建筑扬尘管理和考核,落实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不断提高施工扬尘治理自觉性;强化市区渣土车密闭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执法监管力度,严格禁止禁燃区内一切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督促完善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向社会公开应急管控企业、工地名单并定期更新。

5、全面开展各项土地调查工作。配合盐城市完成我市调查企业及地块资料收集、风险筛查,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及地块清单;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部署应用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污染地块名录,落实污染地块联动监管责任,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督促5家首批重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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