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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共享发展行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8-06-14浏览:2392下载151次收藏

 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共享发展行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新常态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现将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实施共享发展行动重点任务汇报如下:

一、2018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扩大城乡低保统筹范围,稳步将农村低保覆盖面提升到3.6%左右。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蚌埠市2018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和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我县2018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和年度复核工作,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3818元提高至4428元;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528元提高至555元。按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截止目前,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520人,累计发放救助金3355.22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833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019.51万元。农村低保覆盖面达3.78%。

2.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35%。执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5420元提高至628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48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户年人均8060元提高至842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6960元,目前,全县分散供养保障3410人,集中供养保障563人,累计发放农村五保补助资金845.836万元。

同时,结合我县特困供养机构现状,谋划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特点实施建设,依托县民政局老年公寓大楼,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县人民医院负责大楼的装饰、各类设施购置、院内道路铺设、庭院绿化美化、运营团队组建等,并负责运营,起草《五河县贫困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救助试行办法》,近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印发。并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实施公办养机构区域整合,全县16家乡镇敬老院计划保留区位适中、硬件较好的7家,实行公办公营,解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问题;整合后的另外9家乡镇敬老院,2家计划升级改造为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医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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