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计划,我县2018年“脱贫摘帽”。为进一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求,加快解决我镇十三五“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存量,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7〕656号)文件和《关于印发<xx县2018年“脱贫摘帽”>的通知》(xx府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各村(社区)上报,并与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最终核实比对数据,我镇所有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共计152户,c级91户、d级61户(其中包括2017年12月预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59户,c级35户、d级24户)。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全部开工,2018年5月全部竣工。
二、实施对象
任市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为纳入十三五“四类重点对象”中我镇所有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移民局核实认定为准。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中央、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为: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按照2万元/户补助,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按照1.3万元/户补助。
四、操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照片和粮食直补卡账号等证明材料。
(二)评议。村(社区)接到申请后,首先进行入户调查,同时镇工作人员对改造对象户进行危房鉴定。调查鉴定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提供评议大会照片和会议记录),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镇政府。
(三)审核。镇(乡)人民政府接到村(社区)的审查资料后,组织专业工作人员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危改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危房改造办,设在县住建局)进行审批。
(四)审批。县危房改造办接到镇(乡)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发改、财政和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对镇(乡)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进行20%的复核抽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在xx县电视台或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危房改造办批准实施。
(五)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各村(社区)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并上报镇政府核实。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一户一档”收集完善相关危房户资料,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验收合格的由镇政府将验收情况函告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
(六)拨付。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危改户,要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发放补助资金。
(七)挂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各村(社区)要负责在危房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注明农户个人身份信息和实施年度。
五、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和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加强《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监管职能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村建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业务人员的
乡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8-04-03 09:15:1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6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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