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国全,男,汉族,1954年4月2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919540402151x,住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河鱼村9组2号,联系电话13709444887。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小琴,女,汉族,1986年1月9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00229198601091525,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河鱼村11组8号,现临时居住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滨海路,联系电话15712894706,17742067747。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7)渝0229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2017)渝0229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以下事实,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确认。
1、曾立轩,男,汉族,1970年9月8日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512229197009081538,生前户口住址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河鱼村11组3号。曾立轩的父亲曾秋山、母亲高国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已去世,曾立轩与妻子于2014年离婚,无子女。曾立轩系家中独生子,无兄弟姐妹。
2、曾立轩从小由上诉人扶养至成人。
3、2017年6月8日,曾立轩在温州市盛昊标准件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突然死亡。其死亡原因公安机关鉴定意见为符合乌头碱中
2018年版法定继承纠纷民事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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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8-01-06 18:58:12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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