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和镇人大主席团年初的工作计划,经镇人大主席团二次会议决定,报镇党委同意,今年六月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镇农电管理所、中心法院、中心小学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镇直机关各单位工作进行测评,为组织好本次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监督政府和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通过评议促进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确保我镇“三个文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评议活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主席团其他成员和**为成员。负责组织评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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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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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2-28 22:21:24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3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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