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局局长个人述责述德述廉报告
本人担任区司法局局长一职,是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担负着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17年述责述德述廉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领会,积极履行领导责任
作为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行领导责任,按时出席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动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推动落实。本人认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以及各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各级领导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正风”行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的开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时刻不忘将纪律挺在前面;二是增强了党性,端正了党风,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锻炼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增强了公仆意识,作为一名公务人员,一名党员干部,始终将自己摆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四是增强了责任意识。深知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因此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淡薄名利,自觉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一)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学习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用。按照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的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岗位风险意识,确保我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结合“正风”行动的开展,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三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促进机关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是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失责必究--2017年度省纪委省监察厅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警示广大干部,接受启示和教育,教育和引导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各个案例为警示,深刻接受了一次纪律教育。五是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7)》,积极做好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讨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确保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出现。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工作检查。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抓学习教育,抓队伍管理,抓督促检查,抓检查验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从而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二是切实履行好单位负责人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规定》、《区司法局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归口管理,一支笔签字。积极约谈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落实、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一是落实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带头上廉政党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在本单位本部门形成了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二是带头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严格执行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破坏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三是带头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重大事项走“民主工作程序”,民主讨论、阳光操作,使制度畅通,无空可钻。
(四)加强重点领域人员教育和监督,防范腐败现象发生。通过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切实防范司法行政部门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发生。一是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告戒与会人员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对贪欲危害的认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和完善制度。把监督公开延伸到基层,扩大监督公开范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司法行政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以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而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执行力。律师、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企业普法维稳力度,促进广大农民自觉学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民生的执行力。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卡发放和使用制度,落实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十项措施,让困难群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三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执行力。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化解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帮助和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基层政府与民间沟通;充分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维稳律师团作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四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执行力。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意识,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教育改造措施,防止社矫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监所与司法所、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加大帮教和安置措施工作力度,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以及其他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创文活动,提高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发挥表率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普通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到民主决策。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党员干部执行的,自己首先执行。经常进行反思和反省,严于剖析自己。
二是立党为公,不谋私利。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刻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没有行贿受贿行为。树立严谨的生活作风,管住自己、管住亲属、管住身边工作人员、管住小节,挡住诱惑,艰苦朴素,洁身自好,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
三是坚持两个务必,勤俭节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抑制腐朽思想和不良作风的侵蚀影响。始终坚持勤俭节约,不攀比,不讲排场,不贪图享受。
四是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在涉及到本单位干部职工时,能积极提交相关材料,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按照上级的部署,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能力不够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本人深深感受到,作为单位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重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本人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努力使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学习领会,积极履行领导责任
作为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行领导责任,按时出席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动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推动落实。本人认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以及各级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各级领导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正风”行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的开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时刻不忘将纪律挺在前面;二是增强了党性,端正了党风,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锻炼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增强了公仆意识,作为一名公务人员,一名党员干部,始终将自己摆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四是增强了责任意识。深知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组织和人民的重托,因此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淡薄名利,自觉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一)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学习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用。按照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的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岗位风险意识,确保我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结合“正风”行动的开展,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三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促进机关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是积极参加各项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失责必究--2017年度省纪委省监察厅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警示广大干部,接受启示和教育,教育和引导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各个案例为警示,深刻接受了一次纪律教育。五是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7)》,积极做好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讨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确保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出现。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加强工作检查。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抓学习教育,抓队伍管理,抓督促检查,抓检查验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从而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严肃性。二是切实履行好单位负责人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规定》、《区司法局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归口管理,一支笔签字。积极约谈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督促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落实、完善制度建设、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一是落实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带头上廉政党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在本单位本部门形成了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良好风气。二是带头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严格执行好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破坏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三是带头接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重大事项走“民主工作程序”,民主讨论、阳光操作,使制度畅通,无空可钻。
(四)加强重点领域人员教育和监督,防范腐败现象发生。通过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证律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切实防范司法行政部门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发生。一是召开专题学习教育会。告戒与会人员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对贪欲危害的认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和完善制度。把监督公开延伸到基层,扩大监督公开范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司法行政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以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而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执行力。律师、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项目建设和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企业普法维稳力度,促进广大农民自觉学法用法,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服务保障民生的执行力。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办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卡发放和使用制度,落实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受理程序等十项措施,让困难群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三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执行力。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化解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帮助和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基层政府与民间沟通;充分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维稳律师团作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四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的执行力。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意识,实施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教育改造措施,防止社矫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监所与司法所、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加大帮教和安置措施工作力度,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以及其他实际困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创文活动,提高全市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发挥表率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普通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到民主决策。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党员干部执行的,自己首先执行。经常进行反思和反省,严于剖析自己。
二是立党为公,不谋私利。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刻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没有行贿受贿行为。树立严谨的生活作风,管住自己、管住亲属、管住身边工作人员、管住小节,挡住诱惑,艰苦朴素,洁身自好,没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
三是坚持两个务必,勤俭节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抑制腐朽思想和不良作风的侵蚀影响。始终坚持勤俭节约,不攀比,不讲排场,不贪图享受。
四是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在涉及到本单位干部职工时,能积极提交相关材料,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按照上级的部署,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不够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能力不够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本人深深感受到,作为单位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重大,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本人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努力使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司法局局长个人述责述德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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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2-12 10:16:54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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