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关于近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
件通报】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关于近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
2017-12-05 方圆石景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区纪委现就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鲁谷社区原副调研员刘光银、城管部副部长田原和汤建华收受消费卡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刘光银先后三次收受辖区内企业赠送的3000元消费卡,田原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赠送2000元消费卡,汤建华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赠送2000元消费卡,三人所收消费卡均用于个人消费。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光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田原、汤建华党内警告处分。
区住建委鲁谷房管所所长朱宝星收受消费卡的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朱宝星分别收受鲁谷房管所辖区内管理企业赠送的消费卡共4500元,用于个人消费。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宝星党内警告处分。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管军民等五人收受消费卡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1月,管军民接受本区相关业务单位工作人员于某给予的消费卡、微信赠予共2000元;检验员张铮收受于某1700元;检验师李忠哲、检验员汪乾收受于某700元;检验师牛卫东收受于某500元。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管军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忠哲、牛卫东
区纪委关于近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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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2-06 16:02:13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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