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农合中心2017年度工作总结及2018工作安排
2017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卫计局的指导下,以省、市新农合工作要点指导,围绕卫生系统医疗改革制度的工作中心,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以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新农合工作基本情况
(一)参合筹资工作。2017年应参合人数38.37万人,实际参合人数37.93万人,参合率98.84%(市考核指标95%)。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160元,参合群众个人交纳6068.06万元。各财政配套后,全年将筹集23893万元。同时完成全县37.93万人,95383户参合农民的信息确认工作。
(二)基金支出情况。1-10月份共为我县109.04万人次参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16767.91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2456人次,补偿14616.08万元;门诊补偿10.38万人次,补偿2151.83万元。
(三)大病保险工作。联系人寿保险公司共为全县37.93万参合人员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129万元,1-10月份共为1144名参合患者享受大病保险补助973.30万元。
(四)外伤调查情况。今年1-10月份共调查核实外伤患者受伤原因518人次,住院总费用550.7万元。其中113人次属于不予报销范围,住院金额高达95.6万元,防止基金流失近40万元。
(五)健康扶贫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财政资金全部免费参合,并在合疗系统中标识,享受合疗提高报销政策。1-10月份共为全县8.93万人次的贫困户住院、门诊补偿医药费用2153.86万元,优惠报销134.35万元;其中住院5606人次,补偿1991.31万元,优惠报销127.33万元,门诊统筹就诊8.37万人次,补偿162.55万元,优惠报销7.02万元。
(六)新农合监管情况。我们以“三合理”检查为监管工作重心,从教育引导入手,以处罚为手段,平稳运行为目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持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上报的补偿资料进行审核,不定期突击检查,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扣除违规基金,保证了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参合住院患者回访活动。8月份对县内的6所新农合定点医院的部分住院患者进行入户回访,对调查存在问题,按照《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给予扣回违规基金,处违约金,并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合疗运行。一是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医院,对违规严重的问题扣除违规基金;二是在病历审核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定点医院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院派驻业务人员对其蹲点帮扶。有
一、新农合工作基本情况
(一)参合筹资工作。2017年应参合人数38.37万人,实际参合人数37.93万人,参合率98.84%(市考核指标95%)。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160元,参合群众个人交纳6068.06万元。各财政配套后,全年将筹集23893万元。同时完成全县37.93万人,95383户参合农民的信息确认工作。
(二)基金支出情况。1-10月份共为我县109.04万人次参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16767.91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2456人次,补偿14616.08万元;门诊补偿10.38万人次,补偿2151.83万元。
(三)大病保险工作。联系人寿保险公司共为全县37.93万参合人员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129万元,1-10月份共为1144名参合患者享受大病保险补助973.30万元。
(四)外伤调查情况。今年1-10月份共调查核实外伤患者受伤原因518人次,住院总费用550.7万元。其中113人次属于不予报销范围,住院金额高达95.6万元,防止基金流失近40万元。
(五)健康扶贫工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财政资金全部免费参合,并在合疗系统中标识,享受合疗提高报销政策。1-10月份共为全县8.93万人次的贫困户住院、门诊补偿医药费用2153.86万元,优惠报销134.35万元;其中住院5606人次,补偿1991.31万元,优惠报销127.33万元,门诊统筹就诊8.37万人次,补偿162.55万元,优惠报销7.02万元。
(六)新农合监管情况。我们以“三合理”检查为监管工作重心,从教育引导入手,以处罚为手段,平稳运行为目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持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上报的补偿资料进行审核,不定期突击检查,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扣除违规基金,保证了新农合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开展参合住院患者回访活动。8月份对县内的6所新农合定点医院的部分住院患者进行入户回访,对调查存在问题,按照《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给予扣回违规基金,处违约金,并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合疗运行。一是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医院,对违规严重的问题扣除违规基金;二是在病历审核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定点医院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院派驻业务人员对其蹲点帮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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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1-27 10:29:05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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