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
一、选址
(一)符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规划。
(二)设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优先布局在县(县级市、市辖区)城乡建设规划中确定的中心乡镇。
(四)交通条件便利。
(五)人口居住相对集中,辐射人口20000人以上,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
(六)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
二、必要条件
(一)单店经营。以经营日用消费品的单体超市为主体,在独立空间内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等业务,实行统一核算。不包括商业街、以租赁场地引场进店的商业地产模式。
(二)经营模式。直营店,由连锁零售企业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
(三)功能。集聚商业、服务、餐饮、配送、休闲、金融等功能,鼓励开展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费用代收代缴、休闲娱乐业务。必备功能:1、商品销售功能;2、向辐射区内农家店商品配送功能。
(四)店铺装修设计。
1、外部有效视觉宽度10米以上。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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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11-21 16:15:40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01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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