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总结
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总结
一、高度重视,两部门联合推进“两票制”实施
自从 “两票制”工作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和市卫计委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关于铜陵市偏远山区(地区)及偏远乡镇名单的公示》(铜食药监药化流〔2017〕1号)、《铜陵市低价药、短缺药储备机制实施方案》(铜卫〔2017〕7号)、《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铜食药监药化流〔2017〕51号)等文件,要求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有力地推进了两票制的实施。
二、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两票制”执行工作
1、在6月2日举办的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上,我局针对两家药品批发企业就执行“两票制”工作进行了培训及部署;省卫计委对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都集中进行了培训。
2、义安区局联合区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6月21日,该局召开会议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工作开展了培训。
三、药品批发企业检查情况
我市共有2家药品批发企业,6月20日-21日,省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同时对执行“两票制”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抽查品种看,这两家企业基本符合“两票制”管理有关规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地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时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
四、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情况
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对采购药品票据进行审核;是否向药品批发(配送)企业索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或扫描件电子票据);是否违反“两票制”规定擅自采购药品;对急抢救药品、“孤儿药”、临床短缺以及低价药品是否履行监测报批程序。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归属区卫计委管理,根据市编办《关于铜陵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编制
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总结
本文2017-11-19 09:50:54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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