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合作组织 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合作组织 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增强广大农民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国内外农业发展大势、整体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然趋势。在当前形势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专业合作组织是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新型组织。家庭经营发展到一定程度、各类市场发育到一定阶段之后,在家庭经营和广阔市场之间需要一个中间环节来调节产、供、销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农户经营进入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这样一种应运而生的新型的中介经济组织。目前,我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97家,拥有会(社)员15.6万个,带动农户32.9万个,占农户总数的26%,全市60%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的,1/3以上的农产品是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外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引领我市广大农民走出小农经济的狭小天地,走向现代农业的广阔市场。
专业合作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型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农民自愿参加的经济合作组织,能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组织起来,发挥其连接农民与企业、沟通农户与市场的纽带作用,有效地抵御农产品经营的市场风险,克服分散的小生产与统一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石门柑橘协会2002年9月成立以来,采取“大户入会、能人办会、实体兴会”的办会模式,先后与16家企业的21个品种开展合作,在全县建立特约连锁经营点42个,在哈尔滨、牡丹江、大连、东莞、深圳等地建立营销办事处,去年协会会员共销售果品10.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19亿元。小小的柑橘协会使广大橘农走到了一起,连成了一体,可谓功不可没。
专业合作组织是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的新型依托。农业的社会效益高和自身比较效益低是一对突出的矛盾,随着矛盾的演进,农民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以专业合作组织的形式,重新调整和整合生产与加工、销售的关系,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让农民从中分享到更多的市场利润,是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保证。2004年,全市各类参与合作组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295元。桃源三江养殖合作社积极帮助养殖专业户更新品种、传授技术,使每只蛋鸡年获纯利比以前增加了41%,户平均增收6100多元。灌溪
发展合作组织 促进农民增收
本文2005-09-02 10:45:00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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