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中共永川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部署,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6月16日起历时2个月,对我社党组进行了巡察,下发了《关于区供销社党组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永川委巡办〔2017〕4号),2017年9月20日,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意见向我社党组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我社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持立说立行,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倒排工期进行整改,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1.没有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渝委办发〔2014〕26号和永川委发〔2014〕30号文件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由分管人财物的领导直接管理。二是完善财物资产和机关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社党组
责 任 人:吉伟、黄礼华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
2.未严格执行“两社两化”改革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班子研究落实“两社两化”政策、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按政策控制范围,不得超范围使用。二是规范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科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相关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责任领导:吉 伟
责任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科
责 任 人:孔令贤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二)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
1.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党组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议记录不齐或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凡“三重一大”必须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研究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和民主集中制。三是会前统筹议题中做好酝酿协商工作,做到未酝酿协商成熟的不上会。四是办公室主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充分发挥好党组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和个人分工负责的作用。五是健全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并执行。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社党组
责 任 人:吉伟、黄礼华、何玲莉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三)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党组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对职工使用微信、qq等引导和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意识)情况分析研判会,提出做好工作的方法和落实帮扶人员。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对反映有违纪苗头、不良思想、工作岗位及职务有变动的或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与其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纪律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避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加强微信群、qq群的管理,做实做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管,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纠正不良思想意识。四是利用各种会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系统内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要求上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社党组
责 任 人:吉伟、黄礼华、何玲莉、向梅、孔令贤、孙昌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
1.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定,规范议事范围及程序,党组会、行政办公会会议分别进行,完整规范会议记录,及时按要求整理下发会议纪要。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班子成员
责 任 人:何玲莉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2.民主生活会资料收集整理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落实专人严格按要求收集、整理、记录、保存好完整的资料备查。做到会前收集意见建议,反馈班子及成员并写好材料;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提出的建议意见,班子成员拟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社党组
责 任 人:何玲莉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3.对党员的党性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党员学习党性修养教育。二是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和谈话谈心。
责任领导:黄礼华
责任单位:机关党支部
责 任 人:何玲莉、向梅、孔令贤、孙昌
整改时限:2017年10月30日,长期保持
(二)党的组织建设薄弱
1.存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定期研判机制,党组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做好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成员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党组成员每年向社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促进供销业务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张永胜
责任单位:社党组
责 任 人:吉伟、黄礼华
整改时限:2017年9月30日,长期保持
2.“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本文2017-10-22 10:02:3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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