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电视台建设和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工作的通知
中牟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校园电视台建设和收看电视新闻
节目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电视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豫教电视办〔2012〕2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电视台应用与发展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439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宣传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天下大事”的优势,切实加强校园电视台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促进校园电视台及相关社团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教育教学需要。现将做好我市校园电视台建设及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校园电视台本着“学生电视台学生办”的宗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电视节目的制作当中,使校园电视台成为学生了解学校动态的窗口,成为正面教育的主渠道和学校的喉舌。通过收看校园电视新闻,丰富课堂内容,使学生全面了解社会,开阔视野,树立担当意识,热爱人民、热爱祖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繁荣校园创客文化;通过学生参与校园电视节目的录制和主持,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不断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文化素养。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将原中牟市教育电视台更名为宣传中心,依托宣传中心成立中牟市校园电视管理服务中心。教育新闻宣传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校园电视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直接负责中牟市校园电视总台的建设、新闻采编、节目制作和播出工作。中牟市校园电视管理服务中心由教育新闻宣传中心牵头,局基教科、成职教科、组宣办、团委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全市校园电视台进行宏观指导。具体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校园电视新闻、影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校园电视台发展规划,为我市校园电视台应用与发展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3.配合郑州市相关部门做好我市校园电视台登记注册、授牌和调研、评比、年检工作。4.负责全市校园电视台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对外合作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保障。5.负责全市校园电视节目的交流、评奖及推广。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原则上由书记牵头主管,并明确分管部门,指定一名中层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见附件6),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校园电视台建设
市教体局依托教育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中牟市校园电视总台,采编、制作以国际国内重大时事、国家教育重大改革、河南省郑州市教育重大政策、中牟教育重要活动等为内容的新闻节目,通过班班通系统定时播放,学校组织师生收看。各学校需加大投入,创造条件,积极建设自己的校园电视台,并力争创建“郑州市校园电视台”。
关于做好校园电视台建设和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工作的通知
本文2017-10-20 13:26:09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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