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首先,我代表环保局感谢各位领导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在办公会议上强调,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职尽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为此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提案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亲自抓、科室抓具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提案办理的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环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案接收情况
今年我局共受理县政协提案6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主办提案3件、协办提案2件。通过梳理分析,提案主要内容都是涉及民生问题。
二、提案办理情况
对今年承办的7件政协提案,我局高标准、严要求,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亲自督查督办,每件提案从审阅、交办、走访、沟通、答复和反馈等环节都抓好落实,对协办单位的提案,我局也积极主动地协作办理,并加强对提案答复质量的把关。截止到6月下旬,全面完成各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满意率达到100%。
(一)对3号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我县自来水厂地表水源头保护的建议》的答复:1、水源地规划已于2015年经第三方依法按照规范划定并经省政府审批实施。明确了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了水源地日常监管。
2、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内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围网养殖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共清理禽类养殖场7个,围网和网箱养殖4处,搬迁养猪场1个,清理垃圾4车。对拒不改正的畜禽养殖户立案进行查处,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与此同时,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分别在保护区胡洼闸附近、取水点附近人流通行处设置了警示牌6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千余份,禁止了游泳、垂钓人员进入保护区,有效保护了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3、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以及《蚌埠市环境监测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为每季度一次,全分析为2年一次。从2015年开始,4个季度分别开展了常规62项的监测;2016年第二季度开展了109项全分析监测,其余三个季度开展了常规62项的监测;2017年第一、二季度已开展常规62项的监测。以上数据已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显示: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第一、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考核要求。出厂及管网水质也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开展一次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未发现水质异常,能够满足饮用水安全要求。
4、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水源地保护重要意义,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周边群众宣传保护水源地的责任和义务,并发放了宣传单,让更多的群众增强保护水源地意识,促使更多的市民参与保护水源地的工作中来,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5、水源地防控。为有效保护我县水源地水质安全,一是对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实施围网隔离,目前隔离工程已完成招投标程序,近期即将实施。二是在实施围网隔离的同时,我们还将对水源地四周布控监控视屏,24小时实施监控。目前监控前期初步方案已经形成,正按程序推进。三是针对水源地坝内河滩地的种植农作物进行了清理,实施了土地流转,杜绝了水源地内的农作物种植。
(二)对50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的答复: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xx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固政力〔2014〕27号),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完成了水源划定保护工作。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单井保护半径不小于50米,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有任何污染的人为活动,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
县环保局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
本文2017-09-24 18:36:15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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