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
关于《xx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
平等新村聚居点位于我乡平等村2组,占地6.9亩,安置重建户15户63人,于2013年10月动工修建,2014年1月搬迁入住,2014年5月全面完成建设。根据xx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号。《xx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乡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成立宣传《条例》领导机构
组长:冉斌(乡人大主席),副组长曹柳(组织员)成员:李能华、舒文忠、郑柏平、姚双全
二、宣传贯彻《条例》情况;
我乡党委、政府及人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15户的户主及自管委成员进行学习宣传《条例》。
三、成立自管委
成立了平等新村聚居点自管委,由郑柏平担任组长,辜易福任副组长,李桂全、施光明、李能华、李启云、陈永富为成员,负责治安稳定、安全、环境卫生、风貌工作、重大事项议事、产业引领、公共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产权明晰
房屋、房屋后院坝、房屋前屋檐部分产权属于房主个人所有。房屋前公路,活动广场、亭子、健身器材、标识标牌、宣传栏等产权属于集体公有。并进行登记,聚居点内公共设施由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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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8-09 17:19:05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9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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