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低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低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低保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完善低保救助制度,推动城乡低保“操作公开化、管理信息化、发放社会化”的要求,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得到有力保障,现将半年来城乡低
保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回顾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抓城乡低保规范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测算办法,实现了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了“有进有退”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在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低保金发放等关健环节,实现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1-6月全县城镇低保累计保障155850人次,发放资金451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 112.6 %;农村低保累计保障404590人次,发放资金 663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 108.6 %。其中农村低保政策兜底保障15050户44218人,发放资金 2897万元。
(二)、全力开展低保兜底和“两线合一”,助推脱贫摘帽。
按照县委政府领导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实现低保兜底和“两线合一”的目标,出台了《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兜底对象收入核查及确定补助标准的通知》(仪民发〔2017〕21号)文件,县政府振宇副县长组织召开了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专题培训会议,各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兜底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了全面核查,公开评定了补差标准,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入户核查,台账管理,做实评定补差依据。由各乡镇组织专人坚持“分户核实、逐项调查、精准认定”的要求,按照家庭收入和重大刚性支出计算办法,分户逐项调查家庭成员收入
县低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2017-07-13 16:15:32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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