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大美xx”建设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规范、高效、廉洁、创新”的服务理念,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交易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1-6月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总额61504.18万元,节约资金12528.51万元。其中办结工程建设类项目99项,中标金额45755.63万元,节约资金8875.2万元,节约率16.25%;办结政府采购类项目47项,中标金额6740.29万元,节约资金866.11万元,节约率11.39% ;办结土地招拍挂项目25宗,交易额7887万元,增值2673万元,增值率51.27%;办结产权交易项目12批,交易额1121.255万元,增值114.21万元,增值率11.34%。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对照市县“一体化”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
一是加快机构整合,实现管办分离。3月份,县编委正式下文,明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县分中心为县政府管理单位,由县公共资源局协助管理,从机构管理、隶属关系上实现了“管办分离”。
二是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目前,除交通、水利项目外,xx县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已实现网上评标。据统计,年初以来,共进行网上评标的项目83个,其中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为11个、72个。
三是扎实推进小额商品皖采商城采购工作。目前,我县在皖采商城注册用户达到343家。1-6月份,累计进入皖采商城采购项目1245个,采购金额预算745.25万元,成交金额703.35万元,节约资金41.90万元,节约率5.62 %。
四是严格执行全市统一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要求全县各采购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依照目录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与此同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清理,仅保留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固政办〔2016〕68号)一份文件,其他全部予以废止。
2、对照“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各项要求
一是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对标书工本费、交易费等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全面实行现金和银行签证并行的履约担保制度,禁止中标单位变相要求投标单位垫资或拖欠工程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实行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代理公司制度。市县一体化改革以来,我们坚持只要在市局登记、并在我县进行从业人员衔接的代理公司,均可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从事相应的代理业务。目前在我县从事招标代理的公司有27家,其中今年新进3家。
3、对照“管”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各交类易主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和管理工作。在获得省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使用授权后,获取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使用权,实现了远程专家语音抽取系统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省级专家库无缝对接。规定一个项目必须从2个以上的地区抽取评委,原则上建设单位不参与评标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照省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在评标过程中提出无理要求或者评标失误的专家,予以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评标专家5人。
二是严格招标代理机构资源库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招标代理市场逐步放开,由建设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了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细化了考核内容,对出现问题的代理公司采取通报批评和限制进场的处罚,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
三是继续推行中标企业约谈制度。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先后召开由相关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参加的中标企业约谈会,就招标人对项目管理的责任与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招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工程施工组织和打击违法转分包行为、违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由中标单位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履约承诺书》。今年以来,我们共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对照市县“一体化”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
一是加快机构整合,实现管办分离。3月份,县编委正式下文,明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县分中心为县政府管理单位,由县公共资源局协助管理,从机构管理、隶属关系上实现了“管办分离”。
二是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目前,除交通、水利项目外,xx县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已实现网上评标。据统计,年初以来,共进行网上评标的项目83个,其中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为11个、72个。
三是扎实推进小额商品皖采商城采购工作。目前,我县在皖采商城注册用户达到343家。1-6月份,累计进入皖采商城采购项目1245个,采购金额预算745.25万元,成交金额703.35万元,节约资金41.90万元,节约率5.62 %。
四是严格执行全市统一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要求全县各采购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依照目录标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与此同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认真清理,仅保留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固政办〔2016〕68号)一份文件,其他全部予以废止。
2、对照“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各项要求
一是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对标书工本费、交易费等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全面实行现金和银行签证并行的履约担保制度,禁止中标单位变相要求投标单位垫资或拖欠工程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实行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代理公司制度。市县一体化改革以来,我们坚持只要在市局登记、并在我县进行从业人员衔接的代理公司,均可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从事相应的代理业务。目前在我县从事招标代理的公司有27家,其中今年新进3家。
3、对照“管”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各交类易主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和管理工作。在获得省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使用授权后,获取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使用权,实现了远程专家语音抽取系统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省级专家库无缝对接。规定一个项目必须从2个以上的地区抽取评委,原则上建设单位不参与评标工作。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对照省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在评标过程中提出无理要求或者评标失误的专家,予以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评标专家5人。
二是严格招标代理机构资源库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招标代理市场逐步放开,由建设单位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了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细化了考核内容,对出现问题的代理公司采取通报批评和限制进场的处罚,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
三是继续推行中标企业约谈制度。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先后召开由相关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参加的中标企业约谈会,就招标人对项目管理的责任与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招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工程施工组织和打击违法转分包行为、违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由中标单位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履约承诺书》。今年以来,我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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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7-07-10 08:57:44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8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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