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 家畜屠宰管理所工作总结
家畜屠宰管理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规范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实现我市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我所认真按照职责管理屠宰市场。2017年上半年,全区生猪进点屠宰量预计10.63万头,城区屠宰进点率99%,乡镇屠宰进点98%。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认真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管
1.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主体责任
目前,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共计15家,我们继续把《屠宰企业家畜入厂(场)屠宰查验记录表》、《生猪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记录表》、《生猪肉品出厂(场)流向记录表》、《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记录表》、《生猪屠宰环节 "瘦肉精"检测记录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卫生消毒记录表》、《生猪屠宰企业生猪批发商备案登记表》、《生猪屠宰企业肉品经销商(用肉单位)备案登记表》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等9项企业内部管理台账记录发放到屠宰场,督促屠宰场落实。同时与各屠宰场签订《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推行"凭票凭标"入场宰杀制度。各屠宰场均能制度上墙,建立委托屠宰协议制度,屠宰场与屠商签订了《委托屠宰协议书》,明确屠宰场与猪贩肉贩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健全"代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从而强化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2.贯彻落实《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切实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每个月我们都对屠宰场例行检查督查,以屠宰场资格清理、生猪"代宰"行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及安全生产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增强屠宰场业主法律和自律意识。不定期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完善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记录,实现日常监管痕迹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半年来对城区和13个乡镇的屠宰市场例行检查90次,抽检"瘦肉精"样品11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90份,多次责令个屠宰场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普遍存在的无耳标无证进场宰杀的现象给予警告达80次。为下半年清理屠宰场资格提供了翔实的依据。
3.完成对屠宰场的风险评估,对屠宰场实施飞行检查办法。为加强生猪屠宰兽医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我们对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行政审批、选址、布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估,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分,确定二级风险管理屠宰场1家,三级风险管理屠宰场14家。风险等级实行一年一度审核,动态调整。此外,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屠宰场进行飞行检查,促进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开展以"扫雷行动"为主的整治活动
今年上半年,我们延续实施去年4
2017年上半年 家畜屠宰管理所工作总结
本文2017-06-26 20:34:08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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