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上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xx教体办〔2017〕26号
xx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2016-2017学年上学期结束和寒假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2016-2017学年下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2017年1月25始,2月24日止,2月25日(周二)正式上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正式上课时间。各高中学校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寒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报xx市教体局批准并报郑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寒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二)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假期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并将具体安排报成职教科备案。
二、科学合理安排好假期中的各项工作
(一)组织好期末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各学校要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考试和评价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考试的评价和监测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与改进功能。要对考试的结果进行认真科学的质量分析,通过质量分析,为学生学会学习、改进学习给予个性化指导。切实发现学校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期末考试结束后,学校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学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不同学科的学科特点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呈现等方面进行多元化探索。
(二)要建立联系制度。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寒假期间,教师要抽出一定时间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寒假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三)严格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教基〔2009〕65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从严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并丰富
关于2016-2017学年上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本文2017-01-17 12:59:5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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