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
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处,各公司,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党和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力军之一,是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一元。多年来,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与居民群众关系、服务百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的民生家园和精神家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转变社区工作作风,推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和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依法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动员、服务居民、协调利益关系和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完善自治制度,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需求,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坚持规范管理。制定社区工作事项目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减轻社区行政工作负担,提高社区自我服务能力。
坚持权责一致。社区依法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也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前,完成社区减负各项清理工作,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通过减负使社区职责权利更加清晰,自治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无法律依据的工作职责,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社区工作事项内容分为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准入机制,对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转嫁给社区的事项进行清理。
(二)规范社区组织机构、挂牌、台账。根据社区工作清单,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牌匾、台账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本文2016-12-29 14:06:0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4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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