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海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我办紧紧围绕“清单明责、常态问责、督促尽责”等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有力推动我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从严从实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年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等情况发生。办领导班子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
(一)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农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坚持办主任统一领导、各科室各负其责、全办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支持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进行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使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切实把握了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树立了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510”思廉日主题活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给大家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带头上了一堂题为《励精图治开创美好未来》的廉政党课,鞭策自己、教育他人,切实做到了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干部从先进事迹中领悟真谛,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营造了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市委农办内部规章制度》,内容涉及请示报告、廉政建设、经费管理等,构建广泛覆盖的基本制度体系。健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方式、议事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如制定《市委农办关于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制度》、《市委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对党务、政务等重大决策和重要信息做到了及时公开,真正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社会监督,推动了党务和政务工作阳光透明运行。三是完善业绩动态考核评估和监督考评体系。根据个人实际制定岗位,明确责任主体,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不断完善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建立科学民主的目标化决策机制、责任制衡的刚性化执行机制、督查考核的制度化监督机制、奖惩兑现的导向化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奖优、治腐、治庸、罚劣、罚懒的原则,注重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使干部的实际工作业绩及时真实地得到认可,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实现干部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四)强化监督,保证权力运行高效透明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一是加大专项资金纠风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遵守纪律、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纠正问题行为。深化专项治理,着力整治农业保险、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扶贫帮困、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农村环境整治等热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加强实际操作监管。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对乡镇的考核还是财政扶持项目、补助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制订了《海门市农业产业化扶持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监管工作的通知》、《海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融资改革贷款推荐和贴息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来规范日常工作。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在申报上级财政扶持项目时,按规定,及时将文件在党政网上公示、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审核、拟申报项目再公示、报市领导审定,每个环节都一丝不苟;在考核本级财政扶持项目时,会同财政、农业部门联合查验,上报市政府审定、公示,严格按照程序、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既充分发扬民主,又相互监督,并将结果公示,确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五)惩防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努力使机关干部把党的优良作风奉为自己立言立行的根本准则,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制定了《市委农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二是完善信访接待机制。近年来我办涉及到的土地上访问题较多,为切实规范接待行为,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簿,落实了专人负责受理和登记工作。接待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建好台帐,事后明确专人负责调查核实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重要问题和疑难的信访户,在做好调研处理、及时报结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回访。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坚持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特别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讲实情报实际,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全局、事关长远的问题和重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以领导作风的转变带动机关全体干部作风的转变。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做到“四个亲自”,发挥领导作用。由本人任组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面掌握、定期上报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落实党风廉政
2016年市委农办实党委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报告
本文2016-12-25 17:29:10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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