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增强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全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推动高端绿色发展的共识。
——坚持群众导向。坚持把全区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全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坚持创新思维。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回应关切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紧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整改落实,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的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统筹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到2017年,创新突破。以完善全区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流程、平台、时限等,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到2018年,持续深化。进一步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内容,强化政府发声,扩大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到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政务公开成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加强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职能转变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全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本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对决策的效果预期、资金使用、社会稳定、法律纠纷等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的主体、程序、要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要加大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力度,释疑解惑、凝聚共识。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全区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探索推进区政府会议开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全区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二)推进执行公开
推进全区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实施步骤、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广泛听取全区群众的意见建议。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交竣工验收等信息。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开,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形成建设工程、产权和矿产资源、政府采购、综合等4个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网上公开透明交易。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服务标准,推动交通、水利、能源、电力、信息化工程等领域交易活动纳入交易平台。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除法定涉密单位外,积极推动全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集中公开本区ppp项目概况、采购资格预审、成交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结果公开
及时公开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年度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建立政府年度绩效任务和完成情况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要全面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的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力度,对于涉及全区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要全文公开。
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机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北京•石景山”政务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要同步统筹做好本区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三、推进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管理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区执法部门全覆盖;行政执法部门应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裁量基准细化和公示,严格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做好本区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推进监管情况公开,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加强月度和季度发布工作。探索推行行业管理“黑白名单”制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管理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监管公开,重点推进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公共资源交
某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文2016-12-05 15:26:17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3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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