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今年以来,xx县统战民宗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年”和 “贯彻落实年”为总统领,以“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年”为总抓手,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着力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民族团结,着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进一步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 抓实“两支队伍”,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1.加强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实行统战、民宗、伊协集中合署办公。配齐民族宗教事务执法大队,设立3个宗教事务执法中队、2个伊协分会,调整配齐寺管会组织。为34个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队配备宗教事务协管员。抽调14名工作人员成立双创办,申请拨付专项经费48万元。先后两次分别前往伊宁市、乌苏市、沙湾县考察学习。举办统战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县乡53名统战民宗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并每月开展系统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与6个乡(镇、场)签订201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xx县“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xx县201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进度表,明确了今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表彰2015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6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抽调5人成立了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 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机制。抽调领导干部90名,建立清真寺管委会6个、片区管委会10个,制定出台了《xx县党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完善了《xx县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将2016年度宗教人士生活补贴县级基数在上年424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600元,在职宗教人士月平均享受生活补贴由上年853.45元增长至1029元,并实行按月发放,居全州之首。为带培塔里甫的8名爱国宗教人士每月再发放补贴300元。为64名宗教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组织体检。纳入统战人士管理18人,月补贴480元—580元。享受政治待遇17人。按照《xx县爱国宗教人士考核管理办法》,评定 “放心”爱国宗教人士51名、一般12名,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解聘2名宗教教职人员资格。二是提升素质。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参加了区、州全员轮训67人次。组织18名塔里甫参加州级培训,其中15人通过了结业测试。举办爱国宗教人士“卧尔兹”演讲比赛6次,累计43名爱国宗教人士参赛,组织4名爱国宗教人士参加州级“卧尔兹”演讲比赛。建立乡级爱国宗教人士之家1处、村级2处。三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制定《爱国宗教人士安保方案》,强化对我县1名州级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四是加强关爱宗教人士。“古尔邦节”、“肉孜节”前夕,县领导、统战民宗领导开展慰问宗教人士活动,慰问宗教人士、寺管会主任88人次,发放慰问金2.9万元,并邀请12名宗教人士参加xx县2016年“古尔邦节”座谈会。四是示范带动。爱国宗教人士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交朋友”、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为贫困村民、特困学生捐助日常用品、衣物以及捐助金共6.5万余元。目前已选树爱国宗教人士“五面旗帜”典型15人。
㈡ 强化“三项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明显提高。
1. 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是加强保障。为34个村队落实宗教工作补助金20.6万元,为210名(已享受宗教人士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补贴工资的人员除外)寺管会成员每月发放补贴50元,为34名宗教事务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金每人每年8000元。二是加强指导。进一步修订印制《xx县领导干部落实“两项制度”工作手册》160册。14名厅级干部、30名县处级干部、54名科级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严格落实“五必到”“五必查”“五掌握”“五不能”的工作机制,每周主麻日督查统计工作情况,对脱岗、迟到、替岗的12名责任人根据《自治州辖区单位落实维稳措施责任查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47个宗教活动场所安装物理隔离防护措施。开展应急处突演练7场次,消防演练8场次。四是加强监管。投入17万元,对全县26个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补点建设,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安排人员监看,及时掌握寺内情况。坚持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并及时做好与公安部门联审工作。制订《xx县入寺党员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推荐,乡(镇、场)党委研究确定,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安排12名党员入寺了解掌握情况。五是加强维护。始终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抓在手上,整改安全隐患68处。经批准动工迁建、重建的6处宗教活动场所3处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美化绿化。划拨专项经费17.5万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六进”活动,建成“科普书屋”25个。目前已选树“十星级”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0座。
2. 强化宗教活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寺管会管寺,推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管理日制度,按照《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由县伊协每月统一下发下月主麻日讲经内容,宗教人士严格按照统一下发的内容进行讲经解经。二是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及基本宗教礼仪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170人。三是按照“一报两审一监督”的规定,县乡村三级联系干部主动到群众家中开展“走亲人”活动300场次,发放资金9万余元。四是认真做好有组织朝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我县2016年度参加有组织朝觐人员26名,完成统一体检、接种疫苗、签订保证书、办理护照、培训、接送、回访等相关事宜。截止目前,未发现零散朝觐现象。
3. 强化执法行为管理。加强县、乡(镇、场)宗教监察执法大队、中队建设,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三非”“去极端化”、清真食品、语言文字专项清查12次,排查隐患问题10个;对全县清真食品经营户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2户擅自悬挂清真标牌的经营户现场整改,规范清真食品专区标牌37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纠正2家经营户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的行为,没收印“清真寺”图案和宗教氛围较浓的订餐卡135张,没收转让“清真”标志牌1个,对15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餐饮经营户限期进行整改。斋月期间,共摸底排查215家清真食品经营户,同比增加10家,正常停业经营户3家,同比减少7家。
㈢ 突出“两项重点”,综合施策机制进一步形成
1. 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一是去冬今春以来,以全员覆盖的“大水漫灌”式对全县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信教群众按乡(镇、场)、村队分期分批进行冬季“去极端化”大培训。各乡(镇、场)共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7期,参训人员达1800余人次;村(队、社区)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18期,参训人员17260余人。二是建立1个县级2个镇级法治教育中心,严格落实abcd集中办班“精准培训”模式,先后举办44期培训班,培训重特人员及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2391人次。对重特人员、受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 抓实“两支队伍”,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1.加强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实行统战、民宗、伊协集中合署办公。配齐民族宗教事务执法大队,设立3个宗教事务执法中队、2个伊协分会,调整配齐寺管会组织。为34个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村队配备宗教事务协管员。抽调14名工作人员成立双创办,申请拨付专项经费48万元。先后两次分别前往伊宁市、乌苏市、沙湾县考察学习。举办统战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县乡53名统战民宗干部进行封闭式培训,并每月开展系统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与6个乡(镇、场)签订201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xx县“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xx县201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制定201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进度表,明确了今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任务。表彰2015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6个先进集体、14名先进个人。抽调5人成立了片区管委会办公室。
2. 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机制。抽调领导干部90名,建立清真寺管委会6个、片区管委会10个,制定出台了《xx县党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完善了《xx县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将2016年度宗教人士生活补贴县级基数在上年424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600元,在职宗教人士月平均享受生活补贴由上年853.45元增长至1029元,并实行按月发放,居全州之首。为带培塔里甫的8名爱国宗教人士每月再发放补贴300元。为64名宗教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组织体检。纳入统战人士管理18人,月补贴480元—580元。享受政治待遇17人。按照《xx县爱国宗教人士考核管理办法》,评定 “放心”爱国宗教人士51名、一般12名,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解聘2名宗教教职人员资格。二是提升素质。组织爱国宗教人士参加了区、州全员轮训67人次。组织18名塔里甫参加州级培训,其中15人通过了结业测试。举办爱国宗教人士“卧尔兹”演讲比赛6次,累计43名爱国宗教人士参赛,组织4名爱国宗教人士参加州级“卧尔兹”演讲比赛。建立乡级爱国宗教人士之家1处、村级2处。三是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制定《爱国宗教人士安保方案》,强化对我县1名州级爱国宗教人士的安保措施;四是加强关爱宗教人士。“古尔邦节”、“肉孜节”前夕,县领导、统战民宗领导开展慰问宗教人士活动,慰问宗教人士、寺管会主任88人次,发放慰问金2.9万元,并邀请12名宗教人士参加xx县2016年“古尔邦节”座谈会。四是示范带动。爱国宗教人士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交朋友”、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为贫困村民、特困学生捐助日常用品、衣物以及捐助金共6.5万余元。目前已选树爱国宗教人士“五面旗帜”典型15人。
㈡ 强化“三项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明显提高。
1. 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是加强保障。为34个村队落实宗教工作补助金20.6万元,为210名(已享受宗教人士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补贴工资的人员除外)寺管会成员每月发放补贴50元,为34名宗教事务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金每人每年8000元。二是加强指导。进一步修订印制《xx县领导干部落实“两项制度”工作手册》160册。14名厅级干部、30名县处级干部、54名科级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严格落实“五必到”“五必查”“五掌握”“五不能”的工作机制,每周主麻日督查统计工作情况,对脱岗、迟到、替岗的12名责任人根据《自治州辖区单位落实维稳措施责任查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47个宗教活动场所安装物理隔离防护措施。开展应急处突演练7场次,消防演练8场次。四是加强监管。投入17万元,对全县26个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补点建设,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安排人员监看,及时掌握寺内情况。坚持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并及时做好与公安部门联审工作。制订《xx县入寺党员管理办法》,由村党支部推荐,乡(镇、场)党委研究确定,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安排12名党员入寺了解掌握情况。五是加强维护。始终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抓在手上,整改安全隐患68处。经批准动工迁建、重建的6处宗教活动场所3处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美化绿化。划拨专项经费17.5万元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六进”活动,建成“科普书屋”25个。目前已选树“十星级”示范宗教活动场所30座。
2. 强化宗教活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寺管会管寺,推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管理日制度,按照《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由县伊协每月统一下发下月主麻日讲经内容,宗教人士严格按照统一下发的内容进行讲经解经。二是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律法规及基本宗教礼仪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170人。三是按照“一报两审一监督”的规定,县乡村三级联系干部主动到群众家中开展“走亲人”活动300场次,发放资金9万余元。四是认真做好有组织朝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我县2016年度参加有组织朝觐人员26名,完成统一体检、接种疫苗、签订保证书、办理护照、培训、接送、回访等相关事宜。截止目前,未发现零散朝觐现象。
3. 强化执法行为管理。加强县、乡(镇、场)宗教监察执法大队、中队建设,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三非”“去极端化”、清真食品、语言文字专项清查12次,排查隐患问题10个;对全县清真食品经营户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2户擅自悬挂清真标牌的经营户现场整改,规范清真食品专区标牌37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纠正2家经营户将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的行为,没收印“清真寺”图案和宗教氛围较浓的订餐卡135张,没收转让“清真”标志牌1个,对15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餐饮经营户限期进行整改。斋月期间,共摸底排查215家清真食品经营户,同比增加10家,正常停业经营户3家,同比减少7家。
㈢ 突出“两项重点”,综合施策机制进一步形成
1. 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一是去冬今春以来,以全员覆盖的“大水漫灌”式对全县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信教群众按乡(镇、场)、村队分期分批进行冬季“去极端化”大培训。各乡(镇、场)共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7期,参训人员达1800余人次;村(队、社区)开展“去极端化”冬季培训班218期,参训人员17260余人。二是建立1个县级2个镇级法治教育中心,严格落实abcd集中办班“精准培训”模式,先后举办44期培训班,培训重特人员及被打击处理人员亲属2391人次。对重特人员、受
民宗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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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10-28 08:55:08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2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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