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
村级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是保护绿化造林成果、建设生态家园的迫切需要。如何加强护林员管理,有效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就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基本情况
乡辖10个村,79个社,幅员面积22.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44.57%。自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乡聘用村级护林员10名,管护森林面积690公顷。
二、存在问题
1、村级护林员整体素质较差
(1)年龄结构不合理
10个护林员中,35—45岁的2人,45—55岁的4人,55岁以上的4人,年龄普遍较高,森林管护工作需要爬山涉水,精力和体力消耗大,对巡山护林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特别是护林员自身安全方面。
(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森林资源管理,护林员主要职责就是宣传政策,在我乡护林员队伍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比例占50%,其余全部中初中,文化程度低,使他们自身在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上深度不够,那么,他们宣传和执行政策也相应受到限制。
2、管护成效不高
主要体现在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一些护林员管护不力,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仍有违章用火的现象,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采取措施
为了健全管护队伍,真正落实管护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完善护林网络,对村级护林人员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任职条件
护林员应熟悉当地“三情”,即村情、山情、民情,并居住在管护责任区附近;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威望,为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了解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和林业有关知识。
2、规范操作程序
护林员要采取自愿报名或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确定聘用人员后,要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报县林业局备
村级护林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
本文2016-10-17 11:24:46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2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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