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我作为一名县级基层老龄工作干部有幸参加了云南省民政系统干部赴上海市学习培训通过学习考察,加深了对理论学习的认识,我系统全面的了解了上海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老龄工作、社会福利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状况、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当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结合xx市的民政、老龄、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情况对照,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借鉴上海市的宝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学习先进,借鉴经经验,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xx市人口老龄化状况同全国一样,均属于“未富先老”,是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未来30年,xx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在以年平均3.28%左右的速度递增,将面临着比20世纪70年代以来控制人口规模更为严峻的人口问题。
一、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xx市有60周岁及以上人口77.7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2.11%,其中80周岁及以上人口9.74万人,100周岁及以上人口139人。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作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断完善老龄政策。2011至2013年,我市相继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x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着力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9个县(市、区)都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对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与国家、省、市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政策扶持上逐渐系统配套。我市严格执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2009年2月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办〔2009〕12号)有关要求,自2009年1月开始,对全市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以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12年以来,我市按照《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健全和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要求,在2012年发放标准(我市户籍8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5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25元)的基础上,逐年增加15﹪高龄津贴,到“十二五”末,对具有我市户籍的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努力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作用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列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设立了刚性目标任务。2013年,市委、市政府把“建设6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好事之一,市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市、县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检查和工作指导,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全年上报省级项目472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省市“十二五”项目储备库,设施建设已完成116个,实际争取国家、省级116个项目,补助资金5670万元,其中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3634万元,市财政投入460万元支持建设。到年底,已竣工78个、在建12个,开工、竣工率达86.6%,床位达到1600个。
全市82家农村敬老院,加大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力度,通过实施“敬老先进村”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全市投资5540余万元对30所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进行了改造和扩建,全市所农村敬老院床位达到4500张,床位使用率达63℅,集中供养2813人,入住率63%;截止2013年12月,全市共有五保对象21361人,集中供养人数2813人,集中供养率13%。,闲置床位虽多,但社会老人不会选择入住。城镇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比重更小,仅占0.5‰,由于档次低,护理水平不高,老人难入住。造成“农村床位空闲,城市床位紧缺”的事实,城市老人的“养老难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狠抓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学习考核制度,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围绕知足感恩、爱国爱院、遵纪守法、勤俭自强、互帮互助等在公办养老福利机构中大力开展文化建设。
规划建设市、县两级国办养老机构,市级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县级国办养老机构马龙县建成金柏公寓(110个床位)已投入使用,陆良县老年公寓在建设之中,2014年,师宗、会泽、富源县老年公寓已规划立项。
(二)完善服务措施,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稳步发展
一是完善服务措施。主动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等服务,增强投资者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信心。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按达到验收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利用现有房屋和设施改建 10 张以上床位的,建设补助。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床每年给予 600元补贴。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定期对民办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要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
(三)整合社会资源,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充分整合利用社区现有资源,采取调剂、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日间照料室等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健身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整合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卫生服务站等资源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入医疗机构、餐饮业主、老年服务协会等服务实体,上门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二是完善服务流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公开服务工作流程,明确服务价格,统一服务标识,建立服务工作日志和服务回访制度,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全方位监管。三是落实政府补助。对建成的城镇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 60万元和39万元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运行良好、服务规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规模大小争取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的营运补贴。
(四)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
一是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以社区(村)老年人活动中心为阵地,组织老年人开展自娱自乐、互帮互助、以老助老等活动。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对建成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按1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运行良好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按规模大小,每年给予 1000 元至2000元的营运补贴。三是开展多种活动。通过举办健康知识
关于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本文2016-08-28 18:17:44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1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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