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5〕40号
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在我省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扎实开展实名登记,积极提供精准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服务对象
2015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一)登记到位。综合运用各种渠道获取、登记辖区内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将有就业意愿的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服务范围。
(二)联系到位。对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个进行联系,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就业需求等。
(三)服务到位。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做到精准帮扶。
(四)宣传到位。帮助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熟悉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和帮扶措施,提高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社会知晓度。
五、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实名登记工作。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社厅发〔2015〕111号文件做好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5〕72号)要求,通过为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档案托管等业务的时机,广泛采取走访摸排等方式,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对所有在本地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实名登记。要准确掌握未就业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尤其是身份证号、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有效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务必真实完整,做到不漏项、无错项。
(二)切实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
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本文2016-06-23 08:55:00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90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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