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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6-03-21浏览:2499下载190次收藏
北京市石景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创新管理、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措施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总要求和“规范、节约、高效、创新”的原则,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机要通信、应急、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和其他车辆等五类用车。严格执行“五条底线”和“六个不得”的政策要求,严格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保障水平,确保改革后工作节奏不乱、效率不降。 二、工作任务 此次车改参改单位范围是全区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规范工资管理事业单位。上述单位需按要求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车辆处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按照报废一批、调整一批、集中一批、封存一批的总体要求进行车辆处置,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北京市石景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和《关于对北京市石景山区公车改革封存车辆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各单位须于3月25日前完成车辆封存工作,区车改办将于3月31日前完成封存车辆检查验收工作,车辆处置其他相关工作原则上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用于保障城六区范围内普通交通出行,具体标准为局级每人每月1560元、处级每人每月96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按照单位测算-财政审核-政府审批-下达预算-发放补贴的流程具体进行。对于超出城六区范围的公务出行,按照每人每次80元包干使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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