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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XX年鉴(2016)》资料的通知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16-02-19浏览:2366下载293次收藏

关于征集《北京石景山年鉴(2016)》资料  

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北京石景山年鉴》是由区政府主办、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按年编纂、连续出版的综合性、实用性、权威性、资料性工具书,具有重要的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北京石景山年鉴》升级改版,即日起,向全区公开征集2015年度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北京石景山年鉴(2016)》记述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依照年鉴体例和改版要求进行编纂。编纂宗旨、指导思想基本不变;编纂周期和出版时间基本不变;征集范围和部类排序基本不变。适度安排彩页,数量酌情压缩。  

本鉴征集范围包括所有参加上年度年鉴的供稿单位及新成立的编制部门、新入驻企业;征集内容为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知识价值、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的文字资料和与之对应的照片。3月31日为截稿时间;各单位务必在此前向年鉴编辑部(八角西街27号)按时上交文字内容纸质文稿(a4纸)一份,于首页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同时报送一个内容与之相同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文稿和像素不低于300万、jpeg格式的年度工作照片电子版(请勿插入word文档中)。电子邮件内网发至“年鉴编辑部”邮箱,外网发至sjsqz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名称 年鉴”。报送的所有文字材料和照片资料均应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北京石景山年鉴〉编写规范(2015年)》供稿,文稿具体内容和格式可重点参考上年年鉴。凡是不按照编写规范提供稿件和照片的,一律无条件返工。  

(一)确保进度,保证质量,按照要求提供文字资料  

    各单位主管领导应关注本部门、本行业入鉴资料的组稿进度,并负责初审把关。执笔人要保持相对稳定,凡有变动者须向区志办备案(见附件3)。严格依照年鉴的编纂体例和行文规则,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述2015年行业发展全貌。以下几点需重点注意。  

1.统一文稿格式。条目标题一律为四号黑体字,用“【】”括起,顶格起行书写,后空一格接正文;标题应明确、简洁、见题知义,一般不超过12个字。条目正文为四号仿宋体。作者署名为四号楷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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