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通过对我市近年发生的几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典型案例专门分析,探索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具体处置措施、程序、方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民警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及其引发案事件的处置水平,减少社会危害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提供参考对策。
一、“武疯子”现场处置
【案例】2014年10月3日,石泉县城郊派出所接改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城关镇一四村村民李某将谭某砍伤,请立即处警。接警后,城郊派出所2名民警及1名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李某在室内。民警一面与其对话,让李某开门出来,一面安排同伴在门口埋伏,就在与李某对话中,李某突然开门扑出门外,拔出一把菜刀,直接向民警头部砍来,民警用警棍格挡躲避后撤退到安全距离。李某手持菜刀、木棒躲回房间。民警迅速向县局报告情况,县局组织警力赶到现场,李正全再次冲出,使用菜刀等攻击民警,处警民警用钢叉、盾牌对其进行制服。民警柯某在同其他民警合力制服李某时左腿髌骨骨折。
①案例反映问题:
(一)思想缺乏重视。当前基层一线民警在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时,当做一般打架肇事警情,在出发前缺乏认真思考,导致装备携带不全,出警力量单薄,到了现场发现情况严重后,增援慢,为控制事态,只能顶着头皮硬上,往往造成处置民警或辅警受伤。
(二)指挥信息不准。指挥中心的反馈信息不准确,在下达处警命令时,常常不能明确是否是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导致派出所民警处警装备携带不全,临控时只能借助非专业控制用具或直接赤手上阵,从而导致民警或群众受伤,精神病人控制不及时,不良影响持续扩大。
(三)装备携带不全。当前很多民警在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警情时,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携带的处置装备不全。一方面认为携带太多装备不便;另一方面基层所队装备配发不到位。在遭遇严重暴力倾向的武疯子时,现场处置缺乏装备。
(四)缺乏处置训练。装备使用不熟练,不能快速准确判断处置方法,人员配合不默契,导致控制过程中出现意外或受伤。
②警情处置方法:
(一)带齐装备。在接到出警命令时,处警民警一定要装带齐全,带上单警装备、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刺手套、警绳或者约束带、抓捕器、盾牌、长棍。
(二)合理分工。定人定责、协调行动,一要尽快疏散围观群众,划定警戒范围,确保周围群众安全;二对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防止患者自伤,如从高空处落下、跳水、自焚、服毒等;三要排除现场环境隐患。尽快转移患者可能当作武器的物品,清理现场环境中的危险品。四要救治现场伤员,若已出现了伤者,立刻拨打120,尽快移走救治。
(三)仔细观察。观察攻击性精神病患者的一举一动,随时做出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
(四)快速处置。对正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机公民生命安全的,暴力抗拒、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暴力袭击公安民警威胁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
(五)安全送治。对被制服的精神病人,依法报请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批准,送指定康复医院进行收治。
(六)做好记录。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做好案件处置的台账。
③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4条)
(二)人民警察遇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伏性警械: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第1款第7项)
二、病情复发肇祸
【案例】汉阴县汉阳镇夏某系精神病患者, 2014年7月21日因精神病复发,汉阳派出所会同汉阳镇民政所等相关单位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但因其患肺结核,医院以肺结核病传染性极强为由拒绝接收入院治疗,只进行门诊开药治疗。 2014年11月3日 ,夏某病情不稳定,将自己家中席
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案例分析
本文2016-01-06 08:36:15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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