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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5-12-20浏览:2136下载288次收藏

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财政形势持续保持企稳向好的态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得到有效的保障,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至11月底,财政收入完成16,5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   16,293万元的101.39 %,增长了19.64%。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63万元、上划中央税收完成3,123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1,194万元、上划盟财政收入完成2,4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2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306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看:国税部门完成1,657万元,占预算的 153.35%,同比增幅87.66%;地税部门完成12,587万元,占预算的97.2%,同比增长15.92%;财政部门完成2,276万元,占预算的100.57%,同比增幅10.11 %。  

 1—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9,022万元,同比减少2,925万元,减幅2.0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7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71万元,教育支7,0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6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4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3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1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424万元,农林牧水事业支出15,2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2,25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6万元,其他支出8,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37万元。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国家推进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重点帮扶兴安盟和重点打造阿尔山的有利契机,积极向上盯跑项目和资金,并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向上争取政策、争取项目、争取资金。  

在支出安排上,不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切实压缩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促进经济增长、民生、教育、农业、文化、科技等方面。保证人员工资正常有序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财政支出保持着增长势头。  

    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预算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和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推进我市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支出框架,规范预算管理、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编制了2015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确保预算的公开、公平、公正,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财政国库统筹安排资金,认真做好预算收支执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国库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工作目标,落实年初确定财政收支目标责任,认真搞好预算收支执行及分析;在搞好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取得重大发展,公务卡实现跨行结算,经过国库股工作人员在各单位督促和检查后,全市已全面推行公务卡实施;已完善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规范集中支付覆盖率达100%。  

三是采购中心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规范内部采购流程、规章制度。采购中心在采购办、纪检、质监等部门的监督下,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全面完成上级交办各项采购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邀请招标以及通过协议供货的物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截止11月底,完成采购金额达到?万元,节约资金是?万元,采购资金节约率为8.9%。  

四是财政部门足额、及时发放各项惠农惠牧、教育、文化等资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加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从发展农业经济大局出发,着力搞好调查论证,认真做好惠农惠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做好良种补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教育资金优先拨付,截止目前,我市“户户通”工程解决了800户农牧民看电视难问题,实现全市卫星直播电视公共服务全覆盖;为保障、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保障性住房资金已及时发放 ;截止11月末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补贴资金共计15大类,36项5040.86万元,累计补贴户数达到75095户,切实改善了民生;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概算9717.51万元,立项项目82个,项目全部完工,各镇生产、生活公共服务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有效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继续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改善民生。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优抚对象、特殊群体和医疗救助管理工作,11月末低保金共支出3531.79万元,累计发放57,327人次,确保了城乡低收入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积极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民生志愿者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发放小额贷款等,使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全面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时、足额拨付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六是财政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程序监管。国有资产管理股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以及对处置国有资产的核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明确了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明晰。  

七是不断加强会计工作管理,提高会计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财政会计管理中心组织和指导会计准则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和检查;完成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评审以及对全市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旧换新工作;指导全市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   

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融资、建设、偿债”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地方金融对全市债务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并对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  

九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影响程度高、资金规模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对阿尔山市民政局、就业局、交警大队等19个单位及其三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织全市14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探索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抓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十是根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要求,经市编制部门批准,我市四个镇全部恢复了财政所建设。财政所的建立,将更好的发挥镇财政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亮点工作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我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投入最多、影响最广的民生工程。财政局为积极配合棚改工作顺利进行,抽调业务骨干六人全力投身到棚改工作第一线,组成棚改财务结算组;制定了《阿山市棚户区搬迁改造资金管理办法》、《阿尔山市棚户区搬迁改造指挥部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收付流程》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为有序开展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在融资及资金调度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力支持棚改工作,确保我市棚改工程的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二是财政评审中心、基建股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结算以及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强化投资评审职能。对建设单位提报的资金支付申请,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每次申请资金都由评审部门到现场测量,评审出工程量,防止财政资金挪用和闲置。2015年,核减工程款?万元,核减率?%。  

    三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财政预决算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9月15日前,19个部门首次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动全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进程,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促进相关部门压缩公务经费、“三公”经费的开支,降低或减少行政运行成本。财政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机制,能更好的让民众对政府开支得到有效的监督,行使百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有助于确保财政预决算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预决算公开是顺应民意,与时俱进的,是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府。  

    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开展良好。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未发生“法轮功”等邪教宣传事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达标,积极完成工会、共青团、妇联、博爱一日捐等工作;“六五”普法工作已按阶段性完成;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规范有序,档案管理整齐化一;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方式,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  

五、2016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财政局将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支持内蒙古、兴安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自治区重点打造阿尔山的重要机遇期,准确掌握政策动向,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部署财政工作。  

(一)2015年预算安排  

以确立科学理财为根本,促进财政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把握重点工作,确保收支任务完成,积极对财政收支情况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准确掌握财务收支状况,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据各项非税收入政策规定及近年来的收入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内的政策调整等相关因素,以及分项目测算非税收入。  

在支出安排上,继续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文化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财政管理上,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为实现以上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  

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税源大户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改进征收手段和征管方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清缴欠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是树立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理念,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的实际问题。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后备财源。三是狠抓节支工作。调整支出结构,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切实压缩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促进经济增长、民生、教育、农业、文化、科技等方面。四是在支出安排上,首先保人员工资,包括新增津补贴;其次保社会保障支出;第三保法定支出达到要求;第四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第五保专项资金到位,并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财力状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仍满足不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偿还政府债务以及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需要。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及各项事业发展,还须依靠各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来完成和实现。因此,我们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及时把握政策信息,建立项目储备库,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在以下几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1、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增加对我市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额度。尽可能多地争取资金,保障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  

     2、把握国家和自治区对资源枯竭城市产业转型、革命老区发展、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态示范市、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在落实好已经到位的项目和资金的前提下,把生态示范市建设、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突破口,安排资金,继续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新增项目、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力争新上一批重大项目,落实更多的专项资金,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3、继续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机场航线和运营亏损的补贴,缓解我市自主财力不足的压力。  

4、围绕全市构建“健康阿尔山·生态文明体验区”的战略部署,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年规划项目库建设,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以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促进农家院、林俗村等富有地方特色、人文内涵和林俗风情的旅游项目发展,改善镇、村群众生活环境。  

5、依托我市生态文明产业区建设,把握住国家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政策,从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牧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建设等方面申报和争取项目资金,结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涉农项目捆绑”试点工作,推进生态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6、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和企业资本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加快推进“一城四组”建设,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7、配合有关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网改造、环卫设施建设和节能环保等方面争取项目和资金,缓解我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8、继续争取国家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蓝海矿泉水、海神集团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市财政培育稳定增长的税源。  

9、继续做好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实事落到实处。加大扶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投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10、依托公益性事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项目和资金的申报争取工作。  

 (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提高财政机关行政效能;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财政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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