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系统严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刚才,我们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通过这次学习,我的总体感受是:习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邃、振聋发聩。让我很受教育、感触很深。的确,一段时期以来,腐败不断侵蚀党的健康肌体,严重削弱党的执政能力,严重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让我们深切感受到“腐败会亡党亡国”的言论绝非耸人听闻!习总书记谆谆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忧党之思、恪尽兴党之责。因此,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是我们领导干部的应有之责。当前,作为“关键少数”的我们,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建设者、担当者、捍卫者,反腐倡廉须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结合刚才的学习和自己的工作,我谈三方面的认识和思考。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私自授受的。我想,在使用手中权力时,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做到“三个认清”:
第一,认清权力的来源。我们手中权力的来源是什么?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领导干部绝不能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争取来的。如果领导干部有这样的认识,肯定会犯错误,陷入腐化堕落的深渊。
第二,认清权力的根本。权力之本是执政为民、勤政为民。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这个“试金石”同样是衡量权力观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才是权力的所有者。对我们领导干部而言,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工具。
第三,认清权力的责任。权力之责是为民掌权,受民监督。实践证明,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手中有权力。因为有了权力,就容易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像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等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究其根源是他们背离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教训深刻,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因此,我们领导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坚持依法依规用权,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第一,依法依规用权,前提是把握好权力边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正确行使,必然会伤了自己。依法依规用权,前提是要把握好权力边界。在现实中,有的人一旦当了领导干部,手里有了权,就昏昏然、飘飘然,搞不清“我是谁”,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结果身败名裂、万劫不复。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依规用权,重要的是要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权。一方面,要切实履职尽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杜绝为官不为;另一方面,要严守
在政法系统严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本文2015-12-16 23:05:18发表“发言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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