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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5-12-09浏览:2625下载236次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按照省厅总体安排,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公安派出所“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省厅总体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和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及公安部“上海会议”精神的总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实现“四个满意”,打造“八区警务”为目标,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战能力。

二、目标任务

本次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总体目标任务为“解决七大问题,推进七化机制”,即:解决派出所“包揽一切,包打天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多头加码工作任务,导致派出所业务不专、技能不精、基础不实问题,着力推行派出所基础工作专业化;解决社区警务“形式化、表面化、机关化”,社区民警“沉不下、驻不进、做不实”问题,着力推进社区警务专职化;解决派出所业务工作传统保守、机械僵化、创新乏力问题,着力推进基层业务信息化;解决派出所落实不力,工作漂浮,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问题,着力推行作风务实养成化;解决派出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越权执法问题,着力推行执法执勤规范化;解决派出所民警特权思想,办事推诿,态度蛮横,“冷硬横推”问题,着力推行亲民爱民长效化;解决派出所内务“脏乱差”,队伍“稀拉松”,管理不严,纪律松驰问题,着力推行队伍管理精细化。从而推进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执法更加规范、作风更加务实亲民、服务意识更加牢固。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派出所 “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支队支队长兼任,副主任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指挥中心副主任、政治部人事科副科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协调指导。

四、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派出所轻装减负工作。要集中开展三项清理整改:1、清理整改下达给派出所的超额工作任务。各县分局要紧扣派出所应承担的“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信息收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侦办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察的刑事案件,积极为侦查部门提供情报信息和破案线索”专业工作,认真对照年初各局下达给派出所的各项任务指标,凡超范围、跨部门、越权限加派到派出所的相关任务指标,应一律予以清理。

2、清理整改对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多头检查考核。对派出所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凡未经各县分局派出所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并经治安部门组织实施,其他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下达相关检查考核指标,不得随意考核派出所,不得随意开展各种评比达标活动。对派出所考核成绩中,群众评议、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信息收集、化解矛盾等基础工作分值和比重占派出所绩效考核的70%以上。  

3、清理整改长期抽调派出所在编民警从事其他工作。要按照“抽调派出所在编民警须由各县分局派出所建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治安部门备案,抽调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原则,对于超时限、未按相关程序抽调的派出所在编民警,应全部派回原单位,因故不能派回,按岗位调动办理,并按照派出所配备警力标准,重新为派出所配齐警力。

清理整改后,在3月底前各县分局要形成详实的2014年度本局派出所工作任务明细表、派出所目标量化考核指标上报市局审核。凡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责成相关县分局进一步整改,并在全市通报。4月上旬,市局将对派出所警力到位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凡仍存在5人以下派出所、抽调民警仍未归位等问题的,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量化考核中,对派出所建设部分实行一票否决。

(二)全面开展派出所外观标识整修完善工作。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管理规范》,对派出所主体建筑外观标识、以及标牌、灯箱和路边引导牌进行全面清查,凡建设达到二年以上,或有严重缺损、剥落、褪色的,要一律整修,整修完善时间自即日起至 4月15日 。要按照省厅《关于更新规范全省公安基层所队宣传标语的通知》(陕公传发[2010]1210号)要求,全面整修,整修完善工作以县分局为单位,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实施。整修完善后,各派出所的外观标识要颜色鲜亮、规范清晰,灯箱、引导牌要位置醒目、夜灯常亮、整洁完整。

(三)全面开展派出所求真务实作风养成教育工作。  

1、严明工作职责。各派出所全面实行每天早例会制,进行当天工作安排,每周进行点评总结。要按照基础工作专业化要求,除社区警务外,各派出所还要设立户籍业务、基础防范、行业场所、情报信息、群防群治、执法办案、接警处警等工作岗位,明确职责,确定专人。

2、严肃工作纪律。一是认真落实派出所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群众报警求助、办理业务落实首问责任制。二是认真落实城市派出所户籍窗口正常办理相关业务制度。汉滨分局东城、西城、新城、江北、城郊派出所以及高新分局张岭、花园路派出所节假日(包括周六、周日)要坚守岗位,正常接受群众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登记业务。其他派出所要实行节假日身份证、户口登记业务预约办理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派出所每月向当地群众要报告一次辖区治安状况,每季度向当地群众报告一次全所工作。每季度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一次工作。四是认真落实月考评季汇报制度。每个月派出所要对全体民警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进行量化考评排名,考评情况要予以公开。每季度要向治安大队汇报一次工作,由治安大队对派出所进行总体考核排名。各县分局要制定关于对派出所考评考核奖惩机制,及时予以兑现。  

3、规范派出所内务。各县分局要制定统一的派出所内务管理标准和办法,对派出所的所容所貌、办公室的桌椅物品摆放、民警宿舍的内务卫生、民警的警容风纪等做出统一规范的标准要求。 4月15日 前,将标准和办法上报市局。

(四)全面开展派出所执法执勤规范提升工作。  

1、狠抓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二次升级改造。派出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成率要达100%,涉案财物入库率、规范处置率100%。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率达100%;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零发生。2、狠抓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派出所一线执法办案民警装备配备。要加大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等设备配备,确保一线执法办案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各类离线办案设备满足需求。强制推行网上办案,案件网上录入、流转率达到100%。要强化案件质量考评,每月派出所要进行一次办理案件执法质量集中考评。要夯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倒查。要建立完善执法办案责任落实机制和个案监督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案件告知回访制度,要实现派出所执法办案零上访、零错案、零违纪目标。3、狠抓执法监督力量建设。各县分局10人以上派出所要设立专职法制员,其他派出所要设立兼职法制员。市局将对全市派出所法制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法制员的培训。派出所执法执勤发生过错的,法制员承担相应责任。

(五)全面开展社区民警专职化巩固提高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意见》、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全面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以下七点:1、落实社区警务专职化工作领导职责。各县分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促进各县区成立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警务室工作办公室。社区专职化工作要统一在本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双重领导下开展。各县分局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各县(区)委、政府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安排部署有关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社区警务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社区专职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有一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落实社区专职化工作情况。各县分局班子成员每月要至少有2-3人次深入社区调研指导专职化工作。2、落实社区专职化警力。要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社区民警专职化配备标准,辅警原则按照专职民警1:3比例配备,实现专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40%的目标。警力不落实或造假虚报的,本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3、落实专职化民警工作制度。要下决心、出硬茬,坚决落实专职化民警“三不”工作制度,即:不参与派出所值班、不承担辖区外刑事、治安案件侦办、查办、不参加非社区警务临时性任务。确保社区民警有时间,有精力,有保障做实、做好社区警务工作。凡“三不”制度未落实的,视为专职化民警未到位。4、落实社区民警管理考核。要积极推行社区民警在岗在位gps可视化管理系统,对社区民警在岗履职情况从时间、位置上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要积极推广社区警务工作“双向积分”考核模式,建立完善社区警务工作信息平台,统一信息采集内容和标准,为社区民警提供直观、便捷的工作界面,对社区民警在岗履职情况从任务、进度上进行量化考评;要积极开展社会评议。紧扣《全面推进社区警务专职化实施意见》提出的“十率”,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民意测验,对社区民警在岗履职情况从实效、满意度上进行综合考核。5、落实社区警务室硬件经费保障。硬件上,每个社区警务室要达到“五有”:有独立的面积不少于 30平方米 的用房,有规范的外观标识、规章制度和公示牌,有办公桌椅、档案柜和接待群众必需的椅子、饮水、书写设备,有必备的通讯、交通(民警配电动车,辅警配自行车)、执勤设备,有可供上网的无线上网本至少一台;经费上,严格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及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的意见》(安办法[2013]18号)要求,全面落实社区警务室、专职民警和辅警各项补贴、工资, 3月25日前 ,各县分局要将本县区有关经费财政预算、及警务室、专职民警、辅警发放补贴、工资等文件材料上报市局。未有相关文件材料的,视为未落实。6、落实社区民警培训。以县分局为单位,组织专职社区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7、落实社区民警激励表彰。各社区专职民警进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100%,比照社区干部落实相关待遇100%。经县分局以上表彰奖励的社区民警不得少于社区民警总数的20%,报批立三等功和提拨任用的专职民警分别至少1名。  

(六)全面开展户籍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针对当前全市户籍民警队伍调动频繁,业务传接出现断层,各县分局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大改进和完善力度。

1、集中开展在岗户籍民警业务技能培训。自即日起至3月底,各县分局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全体户籍民警进行相关业务集中培训,市局将于4月上旬进行户籍民警上岗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核发上岗证。未持有上岗证的,市局将从业务系统上注销该民警业务权限,不得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2、加大户籍窗口服务水平的监督考核力度。4月底前,各县分局户籍窗口群众服务评价系统应一律对接至市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届时仍未对接上传信息的,涉及相关工作年度考核以零分计。各县分局要紧紧依托服务评价系统,进一步完善细化对户籍民警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的考核监督制度,制定具体有力的奖惩措施,坚决整治户籍窗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顽症。市局将根据全市总体评价结果,每月评出“十佳”和“十差”户籍窗口,并纳入目标量化考核。对连续两次以上出现十差户籍窗口较多的县分局,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户籍业务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3、进一步规范户籍窗口建设。各县分局要认真按照省厅《户政窗口建设标准》,对辖区内各派出所户籍室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要结合部、省、市陆续下发相关规定、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户籍业务办理流程,对于警务公开栏中,已不符合当前有关规定要求的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要全面予以清除。

(七)全面开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以实施“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机制为主线,重点做实五项人口管理基础工作。

1、不断完善居住证发放工作。各县分局每半年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至少开展一次《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陕西省居住证工作规范(试行)》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定期摸排和登记管理,对在居住地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流动人口,要详细告知当事人相关程序和事项,及时为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对首次办理居住证已满一年的流动人口,符合延期条件的,要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2、不断加强流动人口协管队伍建设。上半年,各县分局要在各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点),组建专门的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点)及协管员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由各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先予自行制定。

3、不断加强出租房屋分级管理。各县分局要全面推广落实出租房屋“abc”分级管理法。即:a类放心户,以登记办证为主,每季度检查一次,由街道社区管理;b类基本放心户,每月检查一次,由社区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共同管理;c类重点监控类,由社区民警、居委会、用工单位共同管理,责任民警每周见面了解情况,随时进行检查,随时上网比对,必要时由耳目控制,做到盯死看牢。各县分局要全面摸排辖区流动人员,做好信息数据采集,规范建立“abc”分级管理档案,对b类人员上报县分局备案,对c类人员上报县分局与市局备案,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有关情报系统。

4、不断加强重点人员“一人四管”措施。对重点人员逐一落实镇或部门主要领导、分管信访维稳领导、维稳干部、稳控干警“一人四管”措施。全面做好源头性数据采集,规范管控档案,落实“四管”各方责任。同时,建立“全市治安管控重点人员数据库”。上半年,各县分局要将列管重点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切实做到适时管控,发挥数据库查询平台作用。

5、不断加强入户访查工作力度。社区民警每月入户访查数不少于辖区总户数的20%,农村警务室民警每季度入户访查率不少于辖区总户数的50%。具体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开展“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大清查。各县分局要以社区警务室、农村中心警务为单位,对辖区内常住人口户数、每户人数,行业场所数、行业场所从业人员数,机关团体单位数、机关团体单位工作人员数、出租房屋户数、出租人员数进行一次全方位、无死角大清查,要以各业务系统数据为参考,实地走访核查为补充,确保排查数据准确、客观、鲜活。该项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 5月10日前 ,将具体排查汇总数据,以社区警务室、农村中心警务室为单位上报市局。具体方案由各县分局自行制定实施。

二是建立流入流出地联动共管大协作。在摸清底数基础上,要按照警务室民警入户访查工作要求,按阶段,分步骤进行入户访查,在访查中,对外来流动人口要逐一登记信息,网上比对,发函外调,对于本市人员流出地所在公安机关发函协调的,要认真核查,及时回复,不得推诿。同时,各县分局要针对本辖区流入流出人员较集中的市、县,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建立异地联动、信息共享、密切协作的流动人口共管协作警务机制。每季度,各县分局要将流入流出地联动共管协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市局。

三是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大会战。通过入户访查,各警务室民警要及时将入户访查的各类数据采集录入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其中,常住人口生、死、迁入迁出变动数据更新要及时、准确、鲜活,10月底前,16岁以上相片采集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达到100%,主项信息采集率达到100%。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率达到100%,主项信息采集率达到100%,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100%。

(八)全面开展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按照 2月21日 公安部视频会议精神,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2014年,户口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全面清理查处以往假户口问题,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假户口。主要任务为:

1、全面清理重点对象人相采集不全问题。凡外地迁入、户口补录、年满16周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或未采集人像的,要逐人进行核查,相片未采集的,要及时予以采集录入,相片质量明显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更新。

2、全面清除户政人口管理漏洞。要对全市户口清理整顿进行回头看,重点对迁入、补录、新上户口以及办理二代证人员进行全面复查,充分利用人口信息人像比对系统,深入排查、比对疑似重户信息,及时处理重人重户。

3、全面清查户籍办理各类违规违法问题。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内部参与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分局要从领导着手,层层进行自查问题,层层签订责任书、保证书,对有未按程序办“人情户口”、“关系户口”、“买卖户口”、“空挂户口”的,要在省厅规定的时限内主动查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分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建立线索专人专办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建立办理假户口人员黑名单曝光制度,对发现办理假户口的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和部队人员名单要及时上报。各县分局至少要办理一起违规违纪办理户口业务案件,凡隐瞒不报,姑息迁就,被市局发现查处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四是加强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报送各项户口清理整顿相关报表数据。积极上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作法、先进典型。各派出所每月上报相关信息不得少于2条,各县分局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5条。

(九)全面开展提升派出所信息化应用水平工作。2014年全市公安派出所信息建设应用总体任务为“强化数据采集、服务资源整合、拓展网络平台、实践合成作战”。强化数据采集就是要对全市治安系统的各项业务源头性数据按照应采尽采,全部录入原则,加大对人口信息、行业场所、重点人员等源头数据的采集、更新,确保相关业务系统数据鲜活、准确、齐全。具体任务指标,按照相关业务部门下达任务按期完成;服务资源整合,就是要在市局建立人口信息查询平台、派出所视频监督平台、治安警务协作平台、治安信息预警研判平台、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平台“五大治安合成作战平台”工作中,积极提供数据资源,组建专业队伍,服从平台调度;拓展网络平台,就是不断强化网络警务室、社区民警qq群、治安微博等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今年,各社区警务室、各农村中心警务室必须全部建立开通网络警务室,各县分局要建立辖区内社区专职民警qq群,落实专人管理。各县分局要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写手、治安微博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今年,全市将新增加治安部门网络写手100名,组建治安微博信息联络员50名;实践合成作战,就是要通过“五大治安合成作战平台”建立跨区域派出所协作机制、跨警种联动联勤机制、跨部门共享共管机制。切实发挥派出所在推进全市治安管理信息化、合成化警务机制中先头军作用。

(十)全面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推出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办事流程,落实警务公开。要积极推行“五小警务”,积极为群众办理小案件、化解小矛盾、堵塞小漏洞、解决小问题、服务小事情。要不断简化程序,通过网上警务室、治安微博等平台,积极开展网上服务,大胆探索异地受理、网上流转、高效办理工作机制。要全面推广旬阳县公安局“一站式”服务、“保姆式”服务经验,对涉及治安业务户籍、民爆等业务审批,进一步精简程序,缩减环节,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路、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要不断加强各项“绿色通道”建设,不断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正常上班服务等措施。即日起,各县分局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对辖区在校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的户口补录、二代证办理上门服务工作,对未上户、未办理二代证的学生,应主动开展工作,采集相关信息,核实有关情况,尽快为黑户无证学生上户办证。

(十一)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今年,将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十佳十优”争创活动,通过业务考核、群众评议、社会参与等形式,评先出“十优”派出所、“十优”社区(农村)警务室、“十优”户籍室、“十佳”派出所长、户籍民警和社区(驻村)民警。在此基础上推荐省厅表彰。对于“十优”派出所、警务室和户籍室,市局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十佳”所长、社区(驻村)民警、户籍民警,将从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三等功。

(十二)全面开展公安派出所队伍精细化管理工作。

1、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县分局、各公安派出所,要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集中解决“四风”现象、坚决杜绝队伍违规违纪、触碰红线问题,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民警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使每位民警通过教育学习,不断端正各自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保持良好职业道德操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派出所民警队伍。

2、狠抓民警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分局要统一制定本年度治安部门民警业务培训学习大纲,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派出所所长、教导员、户籍员、内勤、法制监督员、辅警学习培训,确保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

3、进一步加强派出所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各派出所长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又要管好队伍。派出所教导员(指导员)是队伍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各县分局要立足当地实际,结合当前派出所工作特点,认真研究总结派出所教导员(指导员)在队伍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制定出教导员工作规范制度,着力开展教导员(指导员)业务技能,尤其是开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技能培训,切实发挥教导员(指导员)应有作用,从而形成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指导员)在推进派出所建设中相互补充、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

4、严明派出所队伍管理纪律。各县分局要强化对派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现象,要认真执行有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有关纪律措施,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到对各类违法违纪现象“零容忍”,努力实现全市公安派出所民警“零违纪”。

五、方法步骤

活动从2014年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 3月20日 )。市局将在全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印发《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分局要迅速行动,层层动员,抓紧落实,按照省厅、市局总体安排,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全面展开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 3月21日 至10月底)。各县分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本县区具体安排,有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总结表彰阶段(从 11月1日 至12月底)。 11月15日前 ,各县分局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市局推荐评选表彰名单。12月,市局总结全市活动开展情况,并在全市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派出所“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是市局党委贯彻落实省厅部署,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分局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警种密切配合,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县分局要根据市局《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严格班子成员包抓制度。治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认真梳理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一解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相关警种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工作。治安部门要做好活动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信息收集、协调配合、统计考核和督导检查等工作。政工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培训、警力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纪检、督察要配合做好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警务保障部门要做好活动经费和派出所装备的保障。法制部门要做好对派出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

(四)强化措施,加强保障。各县分局要从制度、机制、保障等方面,出台倾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鼓励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通过机关瘦身、调整警力配置等措施和坚持新增警力一律先到派出所工作的制度,充实派出所警力,实现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40%以上、专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40%以上的目标。要进一步整合派出所使用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落实、提高派出所办公经费、装备配备、民警职级待遇和表彰奖励等,为强化派出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警民互动,广泛宣传。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百姓评议会”、向辖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报告工作及通报辖区治安状况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辖区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派出所和民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

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现将《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分局立足各地实际,迅速安排落实,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分局工作方案务必于3月底前上报市局治安支队,自即日起,每月13日、28日要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xx   

                            2014年3月5日 

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转作风、强基础、抓规范、促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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