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期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2015年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期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我于2012年11月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调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3年12月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民政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县民政局近三年均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类单位”。根据县纪委的要求,现将履行职责、廉洁从政和品德修养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每年年初主持局党组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三年来,主持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听取工作汇报10余次。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在经费、人员、办公设施等方面充分保障局纪检监察同志履行监督职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年初局党组都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与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局党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门研究制定了《xx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同时,我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一项德政工作来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局党组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约法三章”:民政局干部职工一律不准插手、干涉基层低保年检年审年评工作;民政局干部职工主要近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一律不能申请享受低保;民政局干部职工一律不得为他人申请享受低保说情、打招呼、递条子、走后门、拉关系,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近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受到纪检机关的责任追究和通报批评。
(三)突出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修订完善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民主议事、学习、考勤、财务、信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挂牌上岗制、去向公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风评议制、责任追究制,促进了全系统干部作风的大转变,为民、务实、清廉的风气逐步形成。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带队检查和督导廉政建设工作,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班子成员和股室、直属单位、乡镇民政办负责人进行约谈。邀请市民政局和县纪检、审计部门对我县危房改造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流浪乞讨救助资金、优抚资金、福彩公益金等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民政资金的使用。2014年,在全县开展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清退“人情保、错保”对象102人,停保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和不符合条件的对象3716人,新纳入保障对象8067人,查处城乡低保违规施保案件5起,给予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正在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查。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一)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力维护党的权威,切实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时刻保持与党中央、省市县委的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做到顾全大局、服从指挥。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重大事项主动汇报,时刻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不说有损党的权威的话,不做影响党的形象的事。不违背组织决定,不超越权限办事。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依法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和民主决策程序,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出台了《局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明确规定局领导班子民主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会议。对关乎民生、民权、民利方面有关问题的决策,必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和社会听证、公示。在“三重一大”工作上,切实推行集体决策制和末位表态制,做到通气不到位不决策,商量不充分不决策,意见不统一不决策,三年来,涉及到的福利中心建设、烈士纪念碑建设、光荣院建设、社区建设、敬老院建设、殡仪馆建设、救助救灾资金分配、低保对象审批、老区扶贫项目安排、退役士兵安置、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股室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等重大决策部署,都是在深入调研考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并且在实施过程努力集思广益,博采众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促进班子团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和模范作用当好表率、推动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同事,坚持五湖四海,不搞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多协作,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心齐气顺、风清气正的生动局面。
三、严格廉洁从政情况
(一)谨慎对待权力。无论是重大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还是资金安排权,我都严格遵照程序,在坚持“三个不直接分管”原则的基础上,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所有工程建设一律依法依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一律实行阳光公示。任现职以来,因工作需要,局党组共任免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5批 39人次,每次人事调整都严格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没有出现干部选拔任用违纪违规情况。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没有经商办企业;没有违规操办婚丧等各种喜庆事宜;没有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二)严控公务消费。公务用车方面,任职以来没有新购置公务车辆,没有配备固定专车,我出差和下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没有违规、超标使用车辆。办公用房使用方面,办公室一间,并与局党组会议室共用,没有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办公室的现象,仅有办公桌椅、电脑、资料柜等基本办公设施。个人的“三公”经费开支为用车燃料费、出差食宿费,没有超出规定标准。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三)严格遵守规定。加强对亲属的管理,我的妻子在xx县工伤保险站工作,女儿在县云梯学校读初中,亲属均支持我的工作,但从不干扰我的工作,也从不插手我单位的事务,更不参与我单位的经济活动。我家现有2套住房,一套在xx县城文化路,面积108平方米,是2001年购置的,当时价格为5万元;一套在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恒大雅苑,面积87平方米,是2011年购置的,当时价格为56万元,其中银行按揭贷款23万元。家庭收入完全靠工资,没有在外兼任何职务,没有在外拿半分酬劳,我与妻子两人年收入为7万元。2013年8月,我利用年休假时间,陪同父母、妻子、女儿到香港、澳门旅游,所有费用全部自理,并按规定办理了出境报批手续,返回后及时将港澳通行证上交县委组织部保管。
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
(一)恪守职业道德。我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挑战困难,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持少说多做、不事张扬,以真诚取信于民,以实干造福于民,以发展回报于民,把各项为民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我县民政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二)维护社会公德。我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逢年过节,我都会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生活中,我从没发生过饮酒失态、滋事扰民、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的行为。
(三)弘扬家庭美德。尊重长辈,孝敬我与妻子两边的老人,让他们愉快的安享晚年;对妻子,我们相濡以沫,相敬如宾,感情一直很好;对女儿,我严格管教,悉心培养;对朋友和邻里,我真诚以待,互帮互助,和谐相处。坚持谨慎交友,净化生活圈,业余时间喜欢看看书、锻炼身体,努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五、个人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
任现职以来,我能正确履行职责、严格廉洁自律、追求美好品德,没有出现违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但是与组织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调研不够,对基层了解不深,服务群众不周到,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创新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滋生,工作缺乏亮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执行廉洁自律制度不够严格,本系统少数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对干部腐败预防和追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忠诚、担当、干净”的从政理念,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同时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突出廉洁自律,力争把自己锻炼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
2015年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期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本文2015-11-24 20:10:24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4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