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人大工作及自身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现就如何认真践行“严以用权”谈两点学习体会,同大家一起交流。
一、深刻认识“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思想和作风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关键。领导干部是否能真正践行“严以用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键要看如何认识和理解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一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劳动群众给的。”他强调:“为人民的利益,为人民的幸福,为人民的事业而掌权,其权力目标才是进步的、可敬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明确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的权力在本质上来源于人民,领导者是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群众来行使权力。这就鲜明地告诉我们,权力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公权只能公用,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领导干部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只有真正搞清楚权力为谁服务的问题,深刻认识权力的性质、来源,才能真正代表人民掌好、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就是一份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这一古训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权力意味着责任,为官一任,担责一份,造福一方。只有责任,没有权力,责任无法履行和落实;只讲权力,不讲责任,权力得不到制约,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不是风光,是重担;权力不是安逸,是辛劳;权力不是索取,是奉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和人民赋予一定的职权,就应当承担起这份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四项权力,即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如何行使好权力,如何履职尽责,时刻考量着我们是否对党和人民负责。
三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一种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和履职能力,是过硬工作作风和良好精神状态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市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需要我们勇于担当,遇事不回避,勇立潮头,克难奋进。面对“三违”整治、“六城同创”和精准扶贫等重点难点工作,需要我们勇往直前,担当履职尽责的重任,不推、不拖、不绕,发挥好权力的正向作用。这种担当既体现在推动工作过程中的奋力攻坚,又体现在面对诱惑时的旗帜鲜明、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担当就是要保持敢于负责的气魄,有胆有识,果断决策,雷厉风行,敢抓敢管,不怕担风险,不怕负责任,不怕得罪人。
四是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从来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害人害己。小平同志曾经告诫领导干部:“我们拿到这个权
市人大主任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材料
本文2015-11-20 14:32:23发表“发言稿”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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