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乡镇长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我于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公安局xx派出所所长、城关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等职务,2011年7月至今担任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将本人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从年初,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并做为全年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率先垂范,做出承诺,并建立健全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整套机制。
(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明确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其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在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我坚持做好表率,参与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全镇上下认真履责的良好局面。
(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尊严
始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一是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切实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党委领导,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当好党委书记的得力助手,团结班子成员一道,坚持用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时刻维护党的尊严。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自2011年7月任xx镇镇长一职以来,我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有关规定。主动听取多方意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对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一律提交镇党政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从未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积极活动;对于人财物的问题,坚决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对于推荐或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议,从未有过“任人唯亲”行为,也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权非法利益。自任职以来,从未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人情消费集中在亲戚朋友之间婚丧嫁娶,没有用公款搞人情消费,自己的个人宴请能够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也从未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三、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本人从未出国出境,也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单位有公车三台,一台车牌为湘m.41097金杯面包车,主要是计生办使用;另有一台车牌为湘m.41891的双环越野车以及一台车牌为湘m.41885借用县政府办的老三菱越野车,因老化和
2015年度乡镇长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本文2015-11-13 14:47:51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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