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自查报告
某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自查报告
依法治市办公室: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实施的收官之年。“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依法治市办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县各乡(镇)、部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方法,较好地完成了确定的各项任务。
为迎接“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我县按照xx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尽早安排,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李鸿同志亲自对“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5月21日,县委主持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动员会;5月25日—29日,由4名处级领导带队的4个“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86个乡(镇)、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被验收单位全部合格。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评自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力度,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转型升级(考核分10分,自评分10 分)
1.县委、县人民政府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xx建设的高度,谋划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报告会、讲座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7次。如,2014年5月6日,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以及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2014年12月10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孔丽对全县领导干部作了题为《坚守法治思维 运用法治方式 推进依法治国》的宣讲报告会。(考核分2分,自评2分)
2.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宣传学习培训阵地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在每年县委党校进行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书记主任、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上都安排有学法内容,并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近五年来,县委党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社区)等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普法办积极派出教师参与授课,共开展法律知识培训52期,4800人次。(考核分3分,自评3分)
3.县委、政府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4次,如2014年9月,县长罗景锋同志专题调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并制定新形势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普法教育活动开展的深度和广度,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领导机关学法和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制度》、《全民普法考试制度》等。(考核分3分,自评3分)
4.县普法办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2014年12月,在司法局会议室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积极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并建立完善了《xx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议事规划》、《xx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xx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xx县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组织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宁宣通〔2014〕15号),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转型升级。(考核分2分,自评2分)
二、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考核分40分,自评分38分)
1.2011年11月30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宁发〔2011〕31号);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宁人发〔2012〕1号),2011-2015年,每年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及年度工作任务,县普法办分别印发《xx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xx县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部署落实全县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013年5月,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分3分,自评3分)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规定,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一年至少组织两次开展学宪法学法律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外出培训、聘请法律专家、教授、律师讲授等方式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县普法办通过邀请省、市、县普法宣讲团成员举办法制讲座,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村(社区)两委学法用法考试和县人大和县委组织部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察等措施,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考核分4分,自评4分)
3.政府及组成部门推广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及工作部门在做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意见,降低行政成本,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行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考核分3分,自评3分)
4.县委、政府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2015年3月23日,我县召开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等七个方面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因在梅子镇辖区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扣1分。(考核分3分,自评2分)
5.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成员中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发生扣1分。(考核分3分,自评2分)
6.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规定,我县长年坚持在干部职工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开班两次,每次学法培训做到有内容、有教师、有场地、有质量,师资来源于省、市、县级普法宣讲团。各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宪法》和《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部门法的集中学习,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法律讲座和普法办组织的普法考试等途径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在公务员群体中没有发生因渎职行为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考核分3分,自评3分)
7.我县自2002年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已形成个人自觉学法和部门统一学法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全县862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升我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五年来,政府及各单位、部门共组织行政执法培训96期,8.3万人次;普遍建立了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在我县没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考核分3分,自评3分)
8.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县57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同时,派出所长和司
某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自查报告
本文2015-10-22 18:16:09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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