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经信局支持创新创业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栏目:经验信息发布:2015-08-19浏览:2175下载202次收藏

 我区全民创业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至今已有7年了,7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突出区域特色,重点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坚持不懈地围绕着政策最优惠、环境最宽松、服务最优质、特点最突出、氛围最浓厚、效果最明显的“六个最”目标,不断推进全民创业工作深入发展,不断促进区校深度融合。

一、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一)放宽创业准入条件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4.行政审批“一站式、零收费”。对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取消区级行政审批项目收费。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按照“同步受理、牵头协同、资格互认、集中回复”的并联审批方式,做到“零收费、零门槛”。

5.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创业者的法律服务,依法查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及其他侵害创业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着力培育创业主体

6.落实对初始创业者的支持政策。凡在我区从事初始型创业活动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均可享受有关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选择自主创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助政策。

7.重点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对毕业后3年内在汉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大学生,凭纳税证明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市区各承担50%。

在我区创意产业基地租用办公用房的创意企业可获得租金补贴,对新办或新引进的创意企业,从在xx区纳税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以奖代补政策。

对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凡来区创业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大学生,均享受区政府、企业和学校共同资助的1000元资金(其中政府100元/人、企业400元/人、学校500元/人)。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辖区内在校大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专利资助,就地转化的,给予专项支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500元资助。

凡在我区创业的武汉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武汉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武汉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创业项目资助共分4个等级: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每年遴选出一批优秀创业青年参评武汉市“百名创业先锋”,入选者每人奖励现金3万元。

每年评选奖励20名在辖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先锋,入选者每人奖励2万元。

对大学生入驻孵化器创业实行租金补贴。凡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的创业企业,初次进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第一年给予全额房租补贴,第二至第五年连续四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

凡本科、研究生、博士(含海归)当年毕业创业的或三年内创业的毕业生均可以在武汉市(区)落户。

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种子基金,用于服务和资助大学生创业。

组织我区创业青年和创业团队参加省市青年创业梦想秀活动,以创业典型教育激励身边的创业青年,并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扶持。

8.支持科研人员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凡创新产品获得国家和省名牌或著名商标的,区政府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经信局支持创新创业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