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版房屋买卖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谭**,男,汉族,1971年**月**日生,住址:**市**县南雅镇民安村*组**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710*******,联系电话:******。
原告二:喻**,男,汉族,1963年**月**日生,住址:**市**县渠口镇聚民街2号附2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630*******,联系电话:15978950333。
被告一: 傅学中,男,汉族,1957年**月**日生,住址:**市**县云峰街道**号3幢3单元6-2,联系电话:13983532906。
被告二:开县*****有限公司,地址:**市**县汉丰开州大道**号,组织机构代码:79351***-5,法定代理人:涂**,职务:董事长。
被告三:重庆百川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开县汉丰街道驷马社区**号,组织机构代码:79351***-7,法定代表人:李**,职务:执行董事,联系电话:******。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将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房屋屋顶漏水)进行维修;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质量缺陷损失,具体数额待鉴定后确定;
3、判令被告撤除安装在原告室内的公用管道;
4、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将房屋屋顶交付原告;
5、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提供正式购房发票;
6、判令被告对小区化粪池进行整改;
7、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于2010年12月29日签署了《开县西津旅馆综合楼房屋集资(出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二开发、由被告三承建的该综合楼1号、11号、12号商铺三套。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购房款,但被告
2015年版房屋买卖纠纷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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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8-11 16:53:53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2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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