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排查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的通知
囨子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排查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
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民办学校:
为深刻汲取平顶山市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依据《囨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将排查我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民办学校要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各民办学校(辅导机构)住人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情况。
二、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民办学校于8月10日前落实排查辖区内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使用情况,排查结束后,如果发现彩钢板房的要填写在附表上,并于8月10日之前上报成职教科纸质附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发到信箱cgjj400@126.com。
附表:囨子市囨子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排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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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排查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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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8-04 17:35:07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1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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