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5〕29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于2015年6月至12月在全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州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州长、州公安局长李俊彪同志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强、州安监局局长胡正坤、州交通运输局局长龚卿、州公安局副局长赵保钢四位同志任副组长,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安监局,由胡正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三、整治重点、措施及职责分工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县(市)人民政府全面排查、州直有关部门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及车辆、货运企业及车辆、“营转非”(营运性转非营运性)车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及车辆的整治
整治重点:1.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两客一危”融资挂靠车辆安全管理失管、漏管的问题。坚决整治“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2.道路运输企业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管不到位,gps监控终端、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装置形同虚设的问题。3.客运包车不规范的问题,严厉整治包租不具备安全资质条件车辆的行为。4.客运车辆运行不规范的问题,严厉整治客运车辆不按要求停靠客运站点,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不按规定时段停运、接驳运输等行为。5.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品,以及非法改装危险品运输车辆及其罐体等行为。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对存在“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加强道路客运驾驶人聘用管理,对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不得聘用驾驶运输车辆;严肃查处使用己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牵头部门:州安监局,责任人:胡正坤
配合部门: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责任人:赵保钢、龚卿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严查违反动态监控制度行为。动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情况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交通运输部门对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动态监控平台的车辆及企业,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并从严处罚;公安交管部门对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两客一危”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证,对上路行驶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其所在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责任部门: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人:赵少棘、王春林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严查违法旅游包车行为。旅游部门要对旅行社组团包租车辆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包租车辆并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责任;严禁包租不具备安全资质条件的车辆。
责任部门:州旅游局
责任人:苟开波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4.严查客运车辆运输不规范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的长途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加大夜巡夜查力度,依托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点,集中查、纠长途客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规接驳运输等行为,坚决禁止载客客运车辆22 :oo-次日5:00在不具备夜间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运行,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2:00-5:oo必须就近停靠安全地带,落地休息制度。
责任部门:州公安局、州安监局
责任人:赵保钢、胡正坤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5.强化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品道路运输充装环节的安全管理,督促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发货、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肃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品和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险品运输车辆或罐体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查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沿途非法装卸危险品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州安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
责任人:胡正坤、龚卿、赵保钢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货运企业及车辆
整治重点。1.货运、物流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失管、失控等问题。2.重型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问题。3.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行为。4.工程运输车辆无牌、套牌、遮挡和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5.货运车辆违规改装货箱、车厢等问题。6.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
整治措施:
1.督促货运、物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存在货运车辆、驾驶员失管、失控等问题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
责任部门:州安监局
责任人:胡正坤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源头治理。组织对货运场站、物流集中站点开展全面摸排,与货运场站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站。
责任部门: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龚卿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把出站、出城、过境、上高速“四关”,凡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放行,各治超点必须按规定卸载或接驳,不得罚款放行;发现重型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的,严格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责任部门:州公路管理总段、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xx管理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人:肖士斌、毕铮、王春林
具体实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4.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组织住建、交通运输、城管等有关部门,在城市建设工程渣土清运主干道路上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运输
某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2015-08-01 16:50:4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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