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地税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建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和创建标准
(一)创建范围
1.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全市地税系统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的基层一线、服务窗口单位或内设机构。
2.示范岗创建范围:上述单位的公务员岗位(个人)。
(二)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标准
1.依法行政,勤政为民。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工作流程公开透明、合理优化,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公环境整洁卫生,便民服务办税措施得力,始终围绕群众和纳税人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2.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结合实际,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成绩卓著,在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乃至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和普遍认可。
3.领导有力,团结奋进。班子队伍团结协作,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4.清正廉洁,作风优良。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大力开展为民服务、首问负责等作风建设活动。
(三)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标准
1.政治过硬,注重学习。政治立场坚定,
地税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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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7-13 16:56:3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80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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