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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15-06-23浏览:2529下载184次收藏

县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民政工作,对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这一主线,用创新思维推进民生改革,用改革思路抓好民生工作,大力推进政策创制、机制创新、服务创优,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努力开创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今年上半年,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支持下,民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上半年各项民政工作开局势头良好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救灾救济工作。2015年上半年严重的干旱、洪涝、风雹、雪灾造成全县六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事处的20个社区村居委会,53个村委会,不同程序地遭受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3299公顷,成灾面积2587公顷,绝收面积26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900多万元,受灾人口32129人,大牲畜1325头,民政局划拨救灾资金27.5万元,购买救灾粮食52.1吨,其中发放救灾大米52.1吨,救助1000余户,2000多人。
2、城乡低保工作。2015年上半年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432户809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716.6万元,人均发放标准是每人每月143元;上半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618户3106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76.03万元,月人均发放标准达317元。
3、五保敬老院工作。2015年全县共有五保供养人数611人,敬老院9所(xx敬老院并入龙街敬老院),床位721张,入住对象280人,工作人员23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标准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人均204元/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标准是人均637元/月,2015年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47.54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上半年共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救助对象1258人次86.92万元。其中:结算农村低保对象1048人次70.72万元;结算城市低保对象172人次13.62万元;结算五保对象38人次2.58万元。2015年资助农村低保对象新农合参保人数8646人60.52万元,人均70元;资助五保对象新农合参保人数611人5.5万元,人均90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参保人数2742人18.13万元。
5、临时救助工作。上半年合计发放城乡临时救助资金86.5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对象824人次。
6、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救济工作。上半年共核准六十年代精简人员225人,发放生活补助费24.62万元。
7、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编办批准成立了“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事业编制,核编6人,今年内同意我局使用编制1名,用于县内公开选调。
(二)优抚安置和双拥创建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县享受定期抚恤、生活补助对象共3196人,其中伤残人员107人、“三属”3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04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1人、参战退役人员178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723人(新增90名)、烈士子女29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63人。1~6月份发放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724.6万元;发放人均发放标准200元的春节一次性慰问金3016人60.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00人(含补发1人)135万元;为优抚对象送日历年画3000余份、拥军春联1200对。
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为2831名优抚对象办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参合费25.6万元,其中新农合2770人24.9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1人0.6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住院补助192人16.78万元。解决优抚对象临时医疗困难7人1.9万元。
3、开展抗战老兵摸底调查。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上报了21名抗日老兵(国民党19人、共产党2人),完成解放战争时期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入户挨个调查是否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调查登记。
4、退役士兵技能培训。59人参加县内短期培训,19人到云南耀兴卓越技工学校及云南林业技工学校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
5、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4年底至2015年初,xx县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2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97人,城镇退役士6人、转业士官2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或者自谋职业方式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22人,已进行了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将于6月6日在玉溪进行文化考试。经报经政府批准,县编办下达了21个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勤人员岗位使用编制计划。
6、涉军维稳工作。上半年,实时掌握涉军重点人员的动态情况,建立信访台账,接待来信来访73人次,做好解释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在重要节点时间实行复退军人维稳零报告制度,并协助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及信访局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龚树义、龚树智同志的诉求书》中龚树礼烈士亲属反映相关问题,安排专人到县档案馆、县人武部查找龚树礼烈士的相关材料,深入到当年与龚树礼一起参军的7名复退转军人等人员家中调查了解,根据掌握的情况及证明材料,作出书面回复,并由副县长牛旺林率队深入渔村龚树义家进行回复。
7、围绕主题,突出特色,着力搞好双拥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今天是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年,县双拥办将双拥工作全面融入“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中,融入到“军地互动双六计划”中,着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建设美丽xx。二是节日期间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对41师、驻江77216部队、123团、xx消防大队、玉溪军分区等11家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1万元。召开座谈会、议军会,共商xx发展大计。在2015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走访慰问了25名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15人和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10户),慰问金和慰问品合币18000元。
(三)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1、拟定xx县2015年老龄工作要点。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与乡镇(街道)签订了2015年老龄工作目标责任书。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我县2015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标任务:“完成九溪敬老院建设任务,建成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个农村幸福院、15个老年活动中心”。
(1)九溪敬老院建设项目。九溪敬老院在原址进行了规划、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计划总投资250万元,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床位30张。已到位资金170万元(省级补助150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170万元资金已于5月下拨到九溪镇。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将在7月开工建设。
(2)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我县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项目共6个,分别是:九溪镇马家庄村、鸡窝村,xx镇龙街村、温泉村,路居镇上坝村、中坝社区,6个项目已到位建设补助资金291万元(省级补助144万元,市级补助1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9万元)。现已下拨资金162万元到项目单位(其中:xx镇龙街村30万元,温泉村24万;九溪镇鸡窝村18万元,马家庄村18万元;路居镇上坝村24万元、中坝村48万元),剩余的129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择期下拨。6个项目,已完工3个,在建3个。
(3)农村幸福院项目。我县2015年农村幸福院项目共8个,分别是:安化乡安化社区、新庄村委会,雄关乡下营村,xx镇海门村、祁家营村,前卫镇前卫社区,大街街道土官田村,九溪镇矣文村,每个项目省级补助3万元,共24万元,资金已下拨到各项目单位。前卫社区农村幸福院已完工,其它7个项目在建。
(4)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我县2015年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共15个,分别是:路居镇中坝社区2个、小凹村,雄关乡雄关社区,前卫镇前卫上街村、小营村、桃溪村,九溪镇鸡窝村、中营村,大街街道大街社区、河咀社区2个、李湖堂村、上大河村、戚官二组。15个项目已到位建设补助资金155万元(省级补助82万元,市级补助73万元)。已下拨资金95万元,其中:路居镇中坝社区25万元,小凹村5万元;雄关乡雄关社区第五小组5万元;前卫镇前卫上街村30万元,小营村2万元,桃溪村10万元;九溪镇鸡窝村10万元,中营村5万元;大街街道大街社区10万元,河咀社区40万元,李湖堂村5万元,上大河村3万元,戚官二组5万元。已完工6个,在建6个,3个正在准备前期工作。
3、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2015年上半年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 5958人 194.46万元。其中,无退休金老人有 5163人,发放金额168.41万元;有退休金老人有 795 人,发放金额 26.05万元。
4、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情况。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共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 971个。持《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三免”政策,即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免购景区门票,免交普通挂号费。下半年将考虑免费乘坐公交车。
5、百岁老人挂匾。目前,xx县健在的百岁老人有10位,上半年挂匾的百岁老人有 2 位,2个家庭分别得到了县政府1万元一次性奖励金。3月31日为xx镇白家营村的张学良喜挂百岁匾;5月14日为路居镇螺蛳铺村委会狮子营村的李美琼喜挂百岁匾。
6、做好养老项目绩效评估。根据省市要求,于5月份对2013年省级安排资金资助我县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使用、采取措施和投入使用情况等情况作了全面调查评估。
7、养老项目的申报、建设和资金的监管工作。我县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方面上级争取项目,鼓励有建设条件的社区(村委会)积极申报养老项目,于4月份完成了49个养老项目的申报工作(敬老院建设项目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个、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40个、百村建设建设项目4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县老龄办、各乡镇(街道)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管,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每个月报送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8、做好春节慰问工作。为使我县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春节期间,市级领导、县四套班子、县民政局、县老龄委对全县11位百岁老人、142户特困老人、490名院内外五保老人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共送去慰问金10.76万元。
(四)各项民政行政事务依法依规开展
1、基层政权工作。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继续指导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2、社区建设工作。对我县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设施进行调查,将急需新建和改扩建办公服务设施的村(社区)上报市民政局进行项目储备。指导完成了雄关乡下营村农村社区服务站、xx镇云岩村农村社区服务站、xx镇龙街村农村社区服务站、路居镇上坝村农村社区服务站和安化乡早谷田村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争取的报批资料准备工作,并联合县财政局共同将以上五个乡镇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上报市民政局,共同争取2015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指导完成了大街街道上营社区、大街街道河咀社区和xx镇牛摩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
3、婚姻登记工作。全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设七个婚姻登记处,截至6月初,办理结婚登记1758本,复婚登记9对,离婚登记57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39人,补发婚姻证件1240本(其中结婚登记1216本,离婚登记24本)。为更好开展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由县民政局免费提供婚姻登记相关表格。本着“优生优育、对婚姻当事人健康负责”的原则,积极动员结婚人员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医学免费检查和hiv筛查,hiv筛查率100%。
4、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上半年依法登记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变更2个。完成社会组织年检82个。其中:社会团体4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6个,年检率100%。对社团进行了收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完成了社会组织信息系统更新和上报。
(2)收养登记工作。接待来访群众18件次,对符合条件的5户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颁发了收养证。
(3)儿童福利工作。积极主动协助各乡镇对孤残儿童进行数据采集上报审批,发放2015年上半年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42人22.98万元。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上半年共计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47人次,支出救助经费53658元。
5、切实抓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4月15日,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一行,省、市领导的陪同下,到xx调研撤县设区工作,柳拯司长对xx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建设、民生改善、园区项目、两湖保护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对xx撤县设区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5月18日,接省厅通知,要求我县上报政府办公地点照片和“约法三章”报告文件,我县上报了政府办公地点照片8张,以江政发〔2015〕32号上报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承诺事项的报告》,报告承诺,在xx县撤县设区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6月初,上报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撤县设区有关情况的补充报告》,为我县撤县设区获批奠定了基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水平;5月14日,县民政局、县社管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2015年xx县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江民发〔2015〕27号),为创建平安边界打好基础;县级边界线联检工作,2015年,牵头做好“江澄线”(xx—xx)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配合做好由华宁县牵头的“江华线”(xx—华宁)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两条县级边界线联检已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分别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乡级边界线联检工作,今年内开展“江安线”(xx—安化)、“前大线”(前卫—大街)、“大路线”(大街—路居)3条乡级界线的联检工作。4月15日,县政府以江政发〔2015〕25号《关于对龙福路等3个地名命名的批复》,对龙福路、金元巷、龙旺湖城3个新增地名进行了命名。在民政局成立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招聘了2名临时地名普查员,向各成员单位收集相关资料,为开展地名普查作好准备。
6、科学谋划“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于我县抢抓发展新机遇、适应形势新变化、应对发展新挑战、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调结构转方式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按照《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江办发〔2015〕30号)文件精神和xx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的实际,上半年完成了《xx县“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为xx民政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五)殡葬改革工作
1、殡仪馆项目建设。1月24日殡仪馆火化设备调试完毕,1月29日点火试机成功,2月底完成了殡仪馆人员培训、殡葬火化用品进货上架,2月27日随着百岁老人廖彩云遗体的火化,xx县殡仪馆正式开馆运行,这标志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迈出了实在性的步伐,完成了“死有所化”的目标。
2、公墓建设。一是福德陵园经营性公墓建成墓穴2400余个,植树1.4万棵;开发了低-中-高三个档次价格墓位,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二是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45个(镇级7个,村级38个),建成墓穴16150个,完成了“化有所葬”的目标。三是各乡镇(街道)正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管理用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和公益性公墓的绿化。
3、加强殡葬管理。2月6日召开了《xx县殡葬管理办法》和《xx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听证会;建立《xx县殡葬管理信息工作制度》,建立乡、村、组三级联动,做好遗体和骨灰信息跟踪管理机制,协助丧属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安葬等殡仪服务工作,骨灰离开殡仪馆需家属和村组跟踪人签字后,方可离馆并进入公墓安葬。对骨灰去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火化登记清楚,骨灰去向明确,确保全辖区内死亡人员100%火化、火化后骨灰100%入公墓安葬。
4、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关于xx县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明确了我县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各乡镇(街道)在征求了各自村(居)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后确定了各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
5、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倡导文明“祭扫”。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清明树新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为目标,认真开展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以及全县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今年的清明祭祀服务工作和文明扫墓工作。
6、火化遗体。自3月1日火化实行以来,截止5月底,共火化遗体371具,骨灰进入公墓安葬355盒,骨灰带回原籍安葬3盒,骨灰寄存13盒。
(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1、“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按照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谋划部署,制订了我局的活动方案,先后召开了专题动员会和专题学习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加强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项目、管督查,建立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监督监管机制,使各项工作规范运行、阳光透明。认真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制度,主动适应行政审批制度和公共服务方式改革,不断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3、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措施,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经营性公墓土地审批仍未办理,殡仪馆建设项目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公益性公墓收取的建墓材料费、建安服务费标准不一致,导致部分乡镇群众意见较大;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尚未完全到位;殡葬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给殡葬管理工作带来影响。
2、社会救助逐年提标,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我县社会救助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广大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财政压力却越来越大。我县工农业不发达,资源不多,财力不足,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已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农转城”后应纳入城镇低保对象,造成城市低保对象增多,县级财政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大幅度增加。
3、中央、省、市下拔的救灾资金不足,难于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我县财政紧张,每年投入专项救灾的资金比较少,成为了救灾应急能力建设的瓶颈,我县物资储备比较单一而且数量有限;天气情况的异常,极端天气在我县经常出现,使我县在抗旱的同时,也要进行防洪排涝蓄水等工作,给我县的救灾工作增加了难度。
4、“涉军”案件日渐增多,上访案件防不胜防,矛盾排查、“协调”解决困难。双拥办无专职工作人员,烈士陵园无正式管理人员,优抚安置法律性、政策性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尽管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难以满足优抚对象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期盼和利益诉求。
5、由于地方财政较为困难,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致使急需新建和改扩建办公服务设施的村(社区)得不到及时资金支持,只有逐步争取上级解决。
6、老龄工作机构不健全。养老项目的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难度大,存在建设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按时完工、资金监管难、无运营经费等问题。养老设施利用率不高,敬老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普遍不高,社会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居民养老服务中心由于无运营经费,现只提供娱乐功能。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不高,我县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缺乏有力的行业监管机构,需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福利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下半年民政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密切关注灾情,加强测报工作,认真分析和预测各种气象情况,抓好气象旱情信息发布,密切关注旱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掌握抗灾工作的主动权。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制度,加强与全县各减灾部门会商,随着天气的变化发展,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做好预警预预报工作,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资金,确保救灾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全县范围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健全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制。
2、进一步统筹城乡低保与其他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厘清低保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的界线和功能定位,解决制度“碎片化”、缺乏统筹、救助遗漏、重复救助等问题,确保低保制度边界清晰、实施规范,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合力。实施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开展急难救助和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常态化临时救助机制,解决群众生活中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加大对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技能培训、就业扶持力度,增强低保对象“造血”功能。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作用。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共商工作举措,合力攻克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办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县将于2015年底前合并实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
3、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一是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统计和发放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补助工作;三是继续完成优抚系统内优抚对象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审批表、参战记载等档案资料的扫描后续工作;四是努力完成22名城镇退士兵的实绩考核工作和21个政府下达安置岗位的选岗安置工作,做好待分配期间生活费及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五是做好2014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六是做好退役士兵参加1年以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七是开展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及第二个烈士公祭日活动;八是落实云民优〔2015〕3号文件精神,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九是扎实开展参战退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工作;十是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十一是协助县人武部及相关部门完成2015年新兵入伍征集工作及退役士兵接受安置任务;十二是继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
4、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培训工作,收集整理相关地名普查资料,拉开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序幕;完成“江澄线”、“江华线”、 “江安线”、“前大线”、“大路线”的边界线联检工作,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确保边界稳定;若撤县设区获批,要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5、继续做好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克服困难,加强婚姻登记工作。
6、健全和完善老龄工作。一要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xx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完善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贴、人才培养和就业扶持等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完成6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个农村幸福院、15个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任务。二要着力抓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开展。认真策划一年一度的敬老月活动方案,使“敬老月”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浓厚,县老龄部门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教育、文体展演等活动;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特殊老年群体以及基层老年协会。三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指导。指导好在建的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指导好已建成的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工作,确立以独居、空巢、高龄、病残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内容。四要抓好保健补助发放工作。认真抓好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工作,切实做好高龄老年人的统计、核实、审批工作,督促乡镇核准高龄老年人的相关信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补助资金按时按省级标准发放。五要深化老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小区”、“老年温馨家庭”、敬老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完善老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7、继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尽快解决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规手续,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要求福德公司开发低价格墓位,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二是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力争6月底前完成殡仪馆项目的验收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彻底改变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群众执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新风尚;四是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配套设施,按照已签订的《2015年xx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农村公墓绿化、管理用房、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乡镇(街道)提供一定区域面积的草葬、树葬、花葬等生态墓地;五是加强对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的营运管理,按省、市的殡葬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强化对各岗位在岗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0%;六是深入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农村公益性墓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各项管理规则制度,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七是积极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殡仪馆服务能力和质量,增强群众集中治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较好的治丧环境;八是继续加强对遗体的跟踪管理,对骨灰去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火化登记清楚,骨灰去向明确,保证“死亡人员100%进行火化、火化后100%进入公墓”的两个100%。
8、继续做好民间组织规范化登记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民政部门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为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举措,积极培育发展xx县旅游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建立旅游经营者诚信等级认定、信用监督和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企业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向注重质量与诚信发展方向转变的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发挥民间组织为xx县旅游产业发展作用。认真开展2015年县属社会团体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民间组织遵纪守法,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9、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办好“民政学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档案、机关后勤保障、机要保密、联村帮扶等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社管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平安单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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