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市青年文明号
创建单位的通知
根据《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度宝鸡市青年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能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具备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以青年为主体的集体(班、组、队)、岗位(岗、车、站、所、店)和重点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努力钻研业务,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水平;
3、体现高度职业文明,成绩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明显;
4、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创建文化氛围浓厚,有显见的创建标识,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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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5-06-17 16:42:38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9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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