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县的猕猴桃产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及习总书记回陕讲话精神为指引,以省市农业、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托,紧紧围绕“一路一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委会及县人代会精神,以“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贮藏规范化、销售品牌化”的果业发展目标,按照“稳基地、提质量、树品牌、增效益”的要求,始终把园区建设作为主抓手,认真实施“五治一品”,积极创建省、市及县级示范园区,狠抓生产技术培训,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执法检查,把果品质量提升当作当前时期的主要任务,开展“提质、增效、调结构”。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发展,扩大品牌化销售份额。加强市场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媒体及网络宣传优势,增加产业附加值,促进果农增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狠抓标准化园区建设,创建国际国内一流的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园
1.大力实施省市级示范园提升工程
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园区动态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园区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万亩有机猕猴桃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xx猕猴桃安全生产示范村项目建设、xx佰瑞创新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xx万亩水蜜桃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xx镇xx村1000亩徐香新优品种示范园建设及以马召镇纪联村为核心的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全面提高园区管理水平,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积极开展县级现代果业园区建设
建设县级现代果业园区5个,在我县猕猴桃最佳优生区——关中环线和南横线间建设现代果业园区5个,扶持以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带领广大果农开展园区建设的发展模式,由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挥上联市场,下带基地的纽带作用,集中开展果农技术培训,完善园区管理档案,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开展统一标准、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积极发挥园区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县猕猴桃园区化的发展步伐。
二、积极开展果业标准化管理技术的推广工作
1.积极推广猕猴桃标准化管理四大技术,配套实施“果园生草、人工授粉、果实套袋、统防统治、适时采收以及猕猴桃冷藏标准化管理等技术,每年计划在xx、xx、xx、xx、xx、xx等猕猴桃主产镇进行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20场次,培训果农10000人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生产技术指导信息10万条,大力推广标准化管理技术,加强生产管理,不断提升果品品质,促进猕猴桃产业转型升级。
2.不断扩大新优品种栽植面积。以美味猕猴桃系列新优品种翠香、徐香及国际品种海沃德等为主推品种,沿渭地区稳定并适度扩大秦美和哑特栽植面积,优化品种布局,健全果业档案,增强优势品种市场竞争力。
3.进一步加大猕猴桃气象品质认定工作。借助县气象局的科技优势,及时发布猕猴桃气象预警预告信息,降低自然灾害对猕猴桃产业的影响,积极开展猕猴桃气象品质认定工作,提高果品质量,扩大市场影响。
4.在每年的四月、十月、十二月份,针对猕猴桃的嫁接、果实品鉴、冬季修剪等关键节点,组织全县果农开展技能大赛活动三次,进一步提升果业管理标准化水平。
5.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实施县校合作,依托西农大等高等院校科研力量,从生产、贮藏、加工、营销等方面遴选100名果农代表到西农大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学习,为猕猴桃产业发展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科技领导人才,并建立县猕猴桃科技人才库,推动猕猴桃产业科学创新。
6.开展猕猴桃科技合作。与西农大猕猴桃试验站、xx猕猴桃试验站签订猕猴桃生产技术合作协议,从技术培训、示范园建设、病虫害防治及新品种引进等多方广泛开展科技合作,指导我县猕猴桃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种植,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三、以优质猕猴桃花粉应用、禁止使用猕猴桃膨大剂、禁止早采早买、禁止使用猕猴桃保鲜剂为抓手,全面提升xx猕猴桃鲜果及库存质量
1.加强对猕猴桃花粉的质量管理,由县果业局牵头,县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对进入我县的猕猴桃花粉销售企业实行综合管理。
县果业局负责猕猴桃人工授粉标准化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县猕猴桃花粉协会的作用,在猕猴桃生产镇村开展猕猴桃人工授粉技术的现场培训工作;邀请西农大专家在县电视台开展人工授粉标准化应用技术电视讲座;制作猕猴桃人工授粉技术宣传资料,重点介绍猕猴桃花粉的鉴别、保存及人工授粉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利用宣传手册及金xx报刊等形式及时发放到各猕猴桃主产镇、主产村。
县质监局负责县域内猕猴桃花粉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监管,检查生产企业资质以及原料来源、生产设备、设施的完善以及质量检测结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我县猕猴桃销售企业的准入工作,对进入我县销售的猕猴桃花粉销售企业实行备案。主要对猕猴桃销售企业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销售台账、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监管。要对销售的猕猴桃花粉进行质量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予以公示,确保进入我县的猕猴桃花粉质量安全。
在猕猴桃花粉销售期间,由县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我县的猕猴桃花粉销售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的三无花粉予以重点打击,生产产品坚决予以查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2.加强对猕猴桃膨大剂、早采早买及不良保鲜剂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工作。
在猕猴桃的膨大期、采收期和储藏期间积极开展以《陕西省果业条例》为重点果品质量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膨大剂、早采早卖、及滥用保鲜剂对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的严重危害,由县果业局灌制宣传磁带发放到各猕猴桃主产镇,由各镇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宣传检查领导小组,利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做好负责本辖区的宣传工作,从舆论上大造声势,让全县果农了解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方向和县政府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的决心;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刘旭峰、饶景萍等专家、教授,抓好核心节点培训教育,利用xx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开展专题宣传,提高果农、贮藏企业对使用膨大剂、早采早卖和不良保鲜剂危害性的认识。
3.组织农业、果业、工商、质检、药监、公安等部门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滥用膨大剂、早采早卖和不良保鲜剂联合执法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农业执法,抓好源头管理;由各镇在辖区内安排专人在生产环节进村入组杜绝膨大剂流入果园,禁止果农早采早卖,充分发挥各镇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职能,对辖区内冷库增加抽检密度,查禁滥用不良保鲜剂,保护产业良性健康发展,对工作不力,被相关媒体报道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全县的猕猴桃标准化园区建设及冷藏企业的储藏、销售信息建立档案管理,并将相关不良信息实行网上公示。
4.省市及县级示范园在禁止早采早卖和使用猕猴桃膨大剂上,除园区要签订责任书、作出书面承诺外,对享受项目支持的企业、合作社加强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早采早卖、违规使用膨大剂和不良保鲜剂行为的一律取消项目支持,并在xx电视台、xx猕猴桃信息网站上予以曝光。
5.发挥县农检中心作用,加强果品抽检力度,对全县示范园、果业合作社、冷库的果品进行定期抽样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文2015-06-04 17:38:16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9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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