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征兵知识问答
二○一五年征兵知识问答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今年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征集一批新兵。现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适龄青年应征有什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每一位有志青年,都应该把参军卫国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积极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应征,争当一名光荣的人民子弟兵;每一位适龄青年的家长,都应该以国家的利益为重,积极拥护和支持征兵工作,以送子女参军为荣,积极支持子女应征服现役。
二、今年征兵政策有什么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试行。其中,身高:男青年 160cm 以上、女青年 158cm 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四)征集时间: 4月10日 开始网络报名, 8月6日 至20日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8月底审批定兵, 9月5日 起运新兵, 9月30日 征兵结束。
三、报名时间和征集办法有何具体规定?
(一)报名时间:男青年为 8月5日前 [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各县(区)体检结束时间为准];女青年为 8月5日 18时前 。
(二)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入伍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日,新兵的兵龄一律从 9月1日 起算。
今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有参军意愿的男女青年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网址http://www.gfbzb.gov.cn)。男青年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还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因条件限制本人未能在网上报名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基层武装部和县级征兵办公室确定预征对象,并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女青年完成网上报名后,全国征兵网报名系统将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8月6日起 ,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按照征兵办公室和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持此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
四、参军服役有哪些优惠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优待政策。参军服义务兵役期间,县(区)政府每年给予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根据《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城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义务兵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义务兵正常服役期满后退伍,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4500元/年),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政府接收,并根据当地实际,发给经济补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计发)。
(二)已被高校录取未入学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参加当年高考,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2年内可继续入学,并享受国家每学年最高8000元的学费资助。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学费补偿。国家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实行学费补偿的优惠政策,每学年最高补偿标准为8000元。如:3年制大专毕业生入伍最高可获2.4万元学费补偿,4年制本科毕业生入伍最高可获3.2万元学费补偿。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安排。3.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择优提干和保送入学。2011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大学生士兵提干比例。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优秀士兵,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经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军队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不超过25岁(本科学历可放宽到26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4.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⑴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广西区政法干警招录培训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⑸高校应届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后一年内,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四)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1.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按已就读的学年申请学费补偿,每学年最高可补偿8000元;2.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的,按剩余未就读的学年申请学费资助,每学年最高可资助8000元;3.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已交学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4.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5.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都在广西区内的,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入学前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区)政府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其家庭发放优待金。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6.退出现役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其复学工作;个别学习存在困难的,可以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退出现役后复学,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8.两次荣立三等功或荣立二、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9.服役期满退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安置。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元/年);2.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3.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七)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二○一五年征兵知识问答
本文2015-05-16 16:31:46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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