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赴江西景德镇考察学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调研报告
2012年10月28日至31日,由上汤县政府副县长***、浏明市工商局副局长***率领的一行6人考察组,赴江西省景德镇市学习考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通过听介绍、查资料、看成果,考察组学到了经验,拓宽工作思路。
一、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际运用及管理情况
景德镇瓷器,江西省景德镇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景德镇自五代时期开始生产瓷器,景德镇素有“瓷都”之称,产品以“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罄”的独特风格蜚声海内外。全国十三个陶瓷产区,只有景德镇市于2002年10月,成立了全国惟一的瓷局,指导、协调行业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保护、陶瓷品牌建设、安全生产等一系列工作。10月29号下午,在景德镇市瓷局会议室,景德镇瓷局行政管理科陆明一科长向我们介绍了景德镇瓷器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为规范管理景德镇瓷器市场,景德镇打了五大战役,分别为陶瓷展销、陶瓷园区建设、品牌建设战役、整理私窑、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品牌建设战役和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一)品牌建设战役。景德镇市政府成立了景德镇陶瓷品牌战略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瓷局、公安局、中级法院、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11家相关单位组成。战略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形成联动机制,促进景德镇瓷器品牌建设。截止目前,景德镇拥有瓷器类注册商标380件,地理标志6件。其中,拥有驰名商标1件,江西省著名商标70件,景德镇知名商标80件。1997年,“景德镇瓷器”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景德镇陶瓷协会,开始对景德镇市的陶瓷实施原产地的保护。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将“景德镇瓷器”证明商标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景德镇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殊荣,及时制定了《景德镇市名牌产品的管理办法》,对名牌战略的管理目标,品牌产品的推介和管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品牌战略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对使用“景德镇”这一中国驰名商标实行了申请核批才允许使用的制度。严厉打击假冒景德镇陶瓷名义进行不法销售行为,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进行境内外景德镇陶瓷展销等违法行为。
(二)知识产权保护。为保护江西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进一步推进该市陶瓷产业全面、健康、有序的发展,景德镇市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市委宣传部、市瓷局、市公安局、中级法院、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等相关单位对如何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领域陶瓷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投诉渠道,立案受理、取证、办案查处法律程序等问题达成共识。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要求陶瓷企业、陶瓷艺术工作者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遇到侵权问题,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充分行使职责,切实加强陶瓷知识产权执法工作,营造创新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给景德镇陶瓷行业一个健康、和谐的发展的空间。
二、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际运用及管理情况
我们考察组在景德镇学习后前往黄山市学习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的管理情况。黄山市工商局热诚接待了考察组,商标科长宋浩介绍了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从注册到管理再到保护的情况。
(一)注册。太平猴魁茶叶历史悠久,产于安徽黄山山区北麓原太平县。1987年,太平撤县建区成了黄山市下辖的黄山区,出于历史传承,人们仍把优质的猴魁茶叶称之为“太平猴魁”。太平猴魁是典型的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产品太平猴魁茶叶主要产自黄山市黄山区(原太平县)境内,尤其以产自猴坑附近。2004年,安徽省黄山区茶叶协会申请注册“太平猴魁”证明商标,太平区委书记及区长亲自过问此事。2006年12月14日,“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二)管理。安徽省黄山区茶叶协会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日常使用与管理。协会每年都印制特有的包装装潢,当地需要使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经协会办理许可备案后可以使用“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协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三)保护。太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批拨专门资金用于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维权。安徽省黄山区茶叶协会亦树立很强的商标保护意识,凡发现有商标侵权行为的,立即举报,向工商部门申请维权。工商部门履职尽责,帮助企业维权,依法行政,查处商标违法侵权行为。企业也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的权益,最高的一次索赔侵权损失费高达40万元。
三、“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本情况及使用管理
(一)“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基本情况。“上汤石榴”地理标志于2005年1月21日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所有权人为“上汤县石榴产业研究会”,该会会长:刘明生,副会长:常言龙、王守本、郑茂、周景安,技术员:马庆现,业务主管部门为县科学技术协会。我局从县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股调查得知,该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参加年度检验。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形成了“公司+商标+基地+农户”促进农民增收的新模式,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上汤石榴”自被国家工商局核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来,没有真正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意义落到实处,没有把上汤石榴的优良品质、知名度和声誉推向市场。
(二)对“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确使用及规范管理的建议
通过对“景德镇瓷器”及“太平猴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保护的学习,为依法保护“上汤石榴”地理标志,切实维护“上汤石榴”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权,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对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商标注册人“上汤县石榴产业研究会”完善商标许可使用及管理机制,主动宣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重要意义,并按照《“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加强对我县石榴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提高上汤石榴的质量,维护和提高“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在政策扶持、加大宣传力度及部门协调上下功夫。
首先,政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政府财政补贴等办法,鼓励石榴经营者广泛使用“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其次,政府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农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农业部门应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加强对果农的教育引导和技术指导,保证上汤石榴的质量,提高广大经营者市场竞争和品牌战略意识。
(三)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议建立以公安、法院、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等相关单位的品牌保护小组,对如何加强商标、原产地、版权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投诉渠道、立案受理、取证、办案查处法律程序等问题达成共识。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行使职责,切实加强“上汤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工作,为上汤石榴创造一个良好有序、不断发展的良好市场前景。
县工商局赴江西景德镇考察学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调研报告
本文2015-05-01 09:19:58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8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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