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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5-04-24浏览:2813下载260次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破解难点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成立县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牛权利、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xxx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文体局、卫生局、县城新区办及各镇政府。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县域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移交和后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县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对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行业公建配套设施配置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摸清区域现状及设施设置达标情况,未达标区域公建配套设施项目、规模、分布情况。同时,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工作方案,包括现状情况、设施差距、工作计划等内容。在建设部门指导下,启动本行业公建配套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对县域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审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完成有关情况梳理,为总规修编和专项规划、控规编制提供依据,并形成综合性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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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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