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的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周单位党组织:
为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载体作用,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以“感恩英烈、感怀先辈、感受自然”为主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的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扫墓思英烈”活动
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为主题,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到任家城烈士陵园、xx县烈士陵园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墓、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团队活动。通过为革命先烈扫墓,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倡导孝老敬老,使人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中华传统美德、珍惜幸福生活。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
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上网祭奠英烈,献花、鞠躬、留言、签名寄语。各文明单位要组织网络传播志愿者,教育局、团委、妇联要组织未成年人、志愿者登录中国文明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搭建的“网上祭英烈”互动平台开展网上献花、寄语留言、撰写心得体会,表达对先烈、先祖和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三)开展“讲读颂英烈”活动
各镇、各部门可依托道德讲堂或通过与社区、群众团体结对联办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革命先烈故事会”、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等活动,引导人民慎终追远、不忘传统。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效果,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四)开展“植绿忆英烈”活动
各镇、各部门可开展融文明祭祀、植树造林、爱国主义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一体的“植树祭先烈,绿色清明行”主题活动,倡导进一步转变祭祀观念,过一个健康、节俭、绿色、平安的清明节,为叫响生态立县,建设美丽xx发挥积极作用。
三、活动要求
1.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抓手。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把传统
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文明的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本文2015-03-30 09:19:25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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